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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關于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述評與展望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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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關于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述評與展望論文

  青少年犯罪:青少年這個概念在犯罪學中一般是指已滿6周歲而不滿11周歲的人。這個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兩個年齡段的人群,橫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兩個年齡區(qū)域。以下是今天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我國近年來關于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述評與展望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我國近年來關于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述評與展望全文如下:

  摘 要:目前我國青少年犯罪已經(jīng)成為了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引起了我國學界的廣泛關注和研究,近十幾年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對于這些研究成果,文章主要從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個體因素、家庭因素和社會因素等緯度進行述評,并對未來的研究提出展望。

  關鍵詞:青少年犯罪; 影響因素; 個體因素; 家庭因素; 社會因素。

  1. 前言。

  青少年犯罪已經(jīng)成為我國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始終處于高發(fā)狀態(tài),青少年的犯罪總數(shù)已經(jīng)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shù)的70% 以上。[1]根據(jù)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fā)布的《中國“十五”期間青少年發(fā)展狀況和“十一五”期間青少年發(fā)展趨勢報告》,“十五”期間我國青少年犯罪增加 68%,未來 5 年會進一步增加。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青少年犯罪呈現(xiàn)出明顯的低齡化趨勢,第一次失足青少年的年齡呈下降趨勢,不滿 14 周歲的未成年人危害社會的行為逐漸增多;

  犯罪類型不斷增多,從以往集中于暴力犯罪、性犯罪和財產(chǎn)犯罪,逐漸增多到網(wǎng)絡犯罪、販賣毒品、拐賣人口等新的犯罪,手段從單一性向多樣性方向發(fā)展。我國對青少年犯罪研究的重視始于 20 世紀 90 年代。本文主要對近十幾年來我國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影響因素的一些研究成果進行梳理,在此基礎上,發(fā)現(xiàn)其研究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并對未來的研究提出展望。

  2. 青少年犯罪的影響因素。

  國內對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的成因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很多研究表明,導致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是多種多樣的,包括家庭教育、學校環(huán)境、社會影響等外部因素,也包括犯罪青少年的人格、情緒等內部因素,在同樣容易導致犯罪的環(huán)境中,不同個體是否發(fā)生犯罪行為存在著很大的差異。[2]值得注意的是,以往關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中,學者更多關注的是家庭、學校和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青少年發(fā)生犯罪行為的影響,但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個體因素是影響青少年犯罪的最重要因素,環(huán)境因素也必須通過個體因素才能對青少年的犯罪行為產(chǎn)生影響。

  2. 1 青少年犯罪的個體因素。

  2. 1. 1 人格特質。

  許多研究都認為,犯罪青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們具有一些導致犯罪的人格特征。艾森克的犯罪理論指出,犯罪人在生理上、心理上與守法公民相比較是本質完全不同的人,他們存在著一種犯罪人格,具有這種人格的人會有實施犯罪的傾向。[3]在研究青少年犯罪與人格的關系中,我國主要是采用各種人格問卷對犯罪青少年的人格進行測量或評估,發(fā)現(xiàn)其人格特征。這些研究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通常具有偏執(zhí)、孤僻、喜歡干奇特的事且不顧危險的人格特質,他們的心理問題較普通人嚴重,犯罪行為及心理問題的產(chǎn)生均與他們不健全的人格密切相關。[1]。

  我國廖堅等人對 405 名男性青少年犯人格特征的調查發(fā)現(xiàn),他們犯罪的人格障礙得分顯著高于對照組。[4]鄧蕓菁、竇剛、張鋒對云南少管所的 379 名13 ~ 15 歲的男性少年犯的調查發(fā)現(xiàn),少年犯的基本人格特征是行為外向、情緒易變、自我防衛(wèi)低,尤以外向特征最為明顯。他們還對少年盜竊犯、少年搶劫犯和數(shù)罪并罰等少年犯的主要人格特征進行了比較,發(fā)現(xiàn)他們都具有高外傾型、高神經(jīng)質和低掩飾性; 少年強奸犯的主要人格特征是低神經(jīng)質和高外傾性; 少年傷害犯的主要人格特征是高外傾性。[5]劉桂蘭等用艾森克人格問卷對青海少管所男性犯人的測查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的人格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現(xiàn)出高精神質和高神經(jīng)質,低自我防衛(wèi),低掩飾性。[6]由此可見,犯罪青少年的人格特征的確與普通青少年不一樣。

  2. 1. 2 情緒特征。

  青少年正處在身心發(fā)展的不穩(wěn)定時期,他們身心發(fā)展的不平衡性,使他們對外界刺激反應敏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其心理具有半成熟、半幼稚性的特征。[7]他們渴望家長、學校和社會能給予他們成人式的信任和尊重,但遇事比較沖動,情緒化,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弱。美國精神病學家、少年犯罪研究的著名學者 Healy 和 Bronner 認為,情緒障礙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最主要原因。[8]國內一些研究證實,違法犯罪青少年具有情緒不穩(wěn)定性的特征,他們傾向于以自我為中心,對自己所受到的挫折和困難進行片面而偏激的評價,使消極情緒占據(jù)主導地位,心理也長期承受著較多的焦慮、壓抑和恐懼,一旦受到外界環(huán)境的刺激,就有可能導致極端行為或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我國李慧民等對犯罪青少年的研究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情緒性與 SCL - 90 的變量的所有因子均呈高度正相關,結果表明,情緒不良和精神病質可增加青少年心理問題的產(chǎn)生,可能直接導致犯罪行為。[9]林云鵬、王晞對犯罪青少年的調查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在情緒穩(wěn)定性上與常模比較有很顯著的差異,他們情緒極不穩(wěn)定,控制情緒能力弱,這樣就容易導致他們在面對一些情況時容易失去理智,采用極端或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從而導致犯罪行為的發(fā)生。[10]邵陽等人采用兒童青少年狀態(tài) - 特質憤怒表達問卷對 62 名暴力犯罪者,55 名非暴力犯罪者和100 名普通高中生進行了比較研究,發(fā)現(xiàn)暴力犯罪者的憤怒情緒水平較高,并且在憤怒情緒的表達和控制方面存在缺陷。[11]這些研究都說明青少年的情緒問題對于他們犯罪行為的發(fā)生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2. 2 青少年犯罪的環(huán)境因素。

  2. 2. 1 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社會化的最初和最主要的場所,對青少年的影響最大。隨著對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不斷深入,對于青少年與家庭因素關系的研究,由最初的研究家庭結構變量,如家庭的完整性、家庭經(jīng)濟狀況,逐漸發(fā)展到研究家庭的功能變量,如家庭氣氛、親子依戀、親子溝通、父母教養(yǎng)方式、父母監(jiān)控等。[12]研究表明,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與家庭結構殘缺有密切關系。一項對 2000 多名的違法犯罪青少年的調查結果顯示,違法犯罪青少年中父母離異、分居、再婚、喪偶占 24. 1%。

  另一項研究顯示,單親家庭與青少年犯罪的關系最明顯。但也有學者指出,導致青少年產(chǎn)生犯罪行為的原因并不是單純的家庭結構破裂,而是由于家庭結構破裂導致的家庭功能的缺損,如家庭氣氛緊張,沒有形成良好的親子依戀,親子溝通不順等才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一些研究發(fā)現(xiàn),親子依戀質量與青少年犯罪行為呈負相關,親子依戀可以作為青少年犯罪的一個強有力的預測變量。

  13]而家庭結構和家庭功能之間并不一定存在必然的關系,也就是說家庭結構的不完整并不一定會導致家庭功能的缺損,家庭結構完整但充斥著家庭沖突和問題也會導致家庭功能的缺損,研究者認為是這種心理上的不完整而非形態(tài)上的不完整在起作用。[14]胡寧等的研究發(fā)現(xiàn),家庭功能與青少年行為之間存在顯著相關,即家庭功能發(fā)揮越好,青少年的問題行為就會表現(xiàn)越少。[15]馮維等對守法少年與犯罪少年家庭功能的比較研究發(fā)現(xiàn),犯罪少年的家庭功能整體發(fā)揮顯著不良,包括溝通不良,父母角色功能發(fā)揮不良,家庭行為控制方式不良以及情感介入功能差等方面。[16]。

  在家庭成員行為變量上,大量研究發(fā)現(xiàn),家庭教育不良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長春市對在校學生犯罪情況的調查表明,有 49% 學生是因為家庭關系緊張、家庭教育放任自流、缺乏管教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其中,父母的教養(yǎng)方式對青少年犯罪行為的產(chǎn)生有著重要的作用,父母混亂、放任自流、不管不問的教養(yǎng)方式最有可能導致青少年反社會行為的產(chǎn)生。

  最近的研究認為,只有青少年能認識到的有效的教養(yǎng)方式才會對他們的行為產(chǎn)生影響。馮維等人采用父母養(yǎng)育方式問卷調查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父母教養(yǎng)方式表現(xiàn)出過少的情感溫暖與理解,過多的拒絕、懲罰、干涉,存在極端化傾向和雙親教育有嚴重分歧的缺陷。[17]劉桂蘭等人的調查發(fā)現(xiàn),青少年犯罪組的家庭矛盾性、控制性因素比例大大高于全國常模組,而在家庭親密度,家庭融洽氛圍,娛樂活動方面明顯低于常模組,不良家庭因素導致了青少年發(fā)展的異常。[6]另外,父母的監(jiān)控對青少年犯罪行為的發(fā)生有很重要的作用,子女越習慣于征求父母對其行為的意見,就越有可能在準備進行違法行為時考慮父母的意見,從而減少犯罪行為的發(fā)生。[18]。

  2. 2. 2 學校因素。

  目前我國對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并沒有具體涉及學校是如何對青少年犯罪產(chǎn)生影響的,多數(shù)研究只是闡述和論證了學校對青少年發(fā)展所產(chǎn)生的影響。一些研究認為,青少年時期是一個特殊時期,心理的動蕩十分劇烈,學校作為學生活動的主要場所,如果過于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只抓升學率,而忽視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必然會導致學生的發(fā)展受到消極影響。據(jù)調查,有 80%的犯罪青少年是學習成績不好、有劣跡的學生,有近50% 的犯罪青少年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這些犯罪青少年的法律意識也極其淡薄,甚至直到被公安機關抓捕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

  同伴關系也是學校因素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同伴對青少年的發(fā)展有重要影響,尤其在青少年時期,同伴的影響比父母影響更大。研究發(fā)現(xiàn),低同伴接納是導致青少年犯罪行為的重要因素。在我國,學業(yè)差是導致低同伴接納的重要原因。大量研究表明,在學校被同伴拒絕的學生比有良好同伴關系的學生更容易輟學及參與不良行為活動或犯罪,在青少年時期或成年早期也更容易出現(xiàn)嚴重的心理障礙。[19]這些青少年可能會逃避正常的同伴,轉而到社會上尋求有著共同特征的不良同伴,以尋求安慰和支持,而建立了一種劣質同伴關系。有調查顯示,在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大部分是結交了不良朋友,沾染上不良行為而導致違法犯罪行為。大量研究也表明,親密朋友的協(xié)同犯罪是預測青少年犯罪的有力因素之一,據(jù)黑龍江省公安廳研究室對哈爾濱少管所 700 名在押犯調查顯示,青少年團伙犯罪占88. 23% 。這說明了同伴關系對青少年犯罪行為的重要影響。

  2. 2. 3 社會因素。

  社會因素主要是指社會不良風氣和社會不良文化對青少年思想行為的影響。目前我國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享樂主義之風蔓延,社會規(guī)范管理失控,直接影響到青少年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的形成。特別是充斥著大量渲染色情、暴力、兇殺的書刊和音像制品,對于心理還未成熟的青少年產(chǎn)生了很大的消極影響,可能會直接導致青少年犯罪行為的發(fā)生。[20]一些研究發(fā)現(xiàn),犯罪青少年大部分熱衷于網(wǎng)絡暴力游戲,喜歡暴力電影,他們的行為也受到了這些暴力內容的影響,更加具有暴力傾向。目前我國在對傳媒的監(jiān)控方面還存在很大問題,并不能夠非常有效的防止色情、暴力內容對青少年的影響。

  3. 問題與展望。

  根據(jù)上述的研究綜述,我們發(fā)現(xiàn),雖然我國對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研究已經(jīng)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還缺少預防青少年犯罪的針對性策略,不能有效的解決實際問題,我們應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開展研究。

  3. 1 進一步加強實證研究,將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結合。

  目前我國對青少年犯罪影響因素的研究中,定性研究占了很大一部分。這些研究停留在描述性和經(jīng)驗總結的研究水平,研究的深度和高度都不夠。雖然一些研究采用了定量的方法,但這些研究多采用調查法,集中在研究青少年個性及家庭因素的影響上,對學校、社會是如何具體對青少年犯罪產(chǎn)生影響的研究并不多,很多只是從教育或預防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見解和看法。我們認為,未來的研究必須將定性和定量研究結合起來,全面考察這些影響因素的作用機制,尤其是必須加強對學校和社會影響因素的定量研究,找出其根本原因。另外,在研究時,不僅要關注和研究城市中的犯罪青少年,也應該關注和研究農村和偏遠地區(qū)的犯罪青少年,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發(fā)現(xiàn)青少年犯罪成因的共性與差異性,為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提供更廣闊的研究思路。

  3. 2 加強多學科研究,深入考察青少年犯罪的多因素。

  長期以來,我國對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的研究往往是單一的研究視角。我們認為,既然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就應該從法學、社會學、教育學、家庭學、經(jīng)濟學、倫理學等多學科進行綜合研究。現(xiàn)代科學的研究總趨勢是提倡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理論和方法的整合,提倡多元的研究視角,這樣才能開闊研究的范圍和內容,拓展研究的深度,有助于形成新的理論范式,增強理論的說服力和研究的效度,更好的解決實際問題。在研究青少年犯罪成因的時候必須關注這些影響因素之間的相關關系或因果關系,增強研究的說服力和研究的科學性,才能更好的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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