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心理學論文(2)
法律心理學論文篇二
《試析大學生法律心理的課外引導》
論文摘要 當前大學生的法律心理尚不符合法治精神,需要進行全方位的法律心理引導,尤其是課外引導。本文提出大學生法律心理課外引導方式應該包括:說理分析式引導、生活情感式引導、精神滲透性引導、緊挨階梯占位式引導。并針對大學生法律心理現(xiàn)狀,提出了大學生法律心理課外引導的主要內(nèi)容為:以權利本位為核心的法律權威心理引導、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并重的法律心理引導、法治缺陷心理引導。
論文關鍵詞 大學生 法律心理 課外引導
一、加強大學生法律心理課外引導
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識的初級階段,是社會主體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傳統(tǒng)文化氛圍下,根據(jù)自己的社會法律生活的實踐和感受而形成的對法律的直觀的、表面的、片面的、零散的認識、感情、情緒、體驗等主觀心理活動和反映。法律心理是法律觀念的精神源頭,是法律理論傳播的的潛在動力??梢?,法律心理在法律意識結(jié)構(gòu)要素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不可忽視。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學人生觀和世界觀,致使觀察問題、分析問題不夠全面透徹,加上世俗的誘惑以及社會轉(zhuǎn)型期產(chǎn)生的各種陰暗現(xiàn)象,常常與他們在課堂上學到的正統(tǒng)理論形成明顯反差,從而使他們產(chǎn)生困惑,隨之產(chǎn)生的是拒斥法律心理、懼訴心理、法治民心理等一系列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因此,大學生法治主體性建設的首要任務,就是對大學生進行全方位的法律心理引導。
對大學生的法律心理引導,包括課堂內(nèi)和課堂外。課堂內(nèi)的法律心理引導,面前主要是靠《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以及有關法律的公選課來實現(xiàn)。然而,少的可憐的教學課時,使得將課堂作為法律心理引導的主要依托已經(jīng)成為不可能。“對大學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是他們周圍的生活和環(huán)境。一切真正學到的東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靠他們自己的智力的積極活動,而不是作為被動的聽講者學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