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有哪些規(guī)定
投標保證金有哪些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防范市場風險,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的安全和及時退還,保障招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投標保證金的規(guī)定。歡迎閱讀!
投標保證金的規(guī)定
一、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一)、進入中心交易的招標項目,由中心統(tǒng)一管理建設工程項目應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人需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一次性足額存入中心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并依資金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三)、投標保證金需采用銀行轉賬或電匯等繳納方式,不直接收取現(xiàn)金、個人存折。
(四)、投標人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需在進賬憑證上寫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全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以便核對查實。
二、投標保證金的運用
(一)、開標前,中心根據(jù)銀行部門提供的《資金到位明細單》、電子銀行查詢單及中介機構提供的《參加工程投標簽到表》予以核對。在確認無誤后,由中心出具保證金到賬證明。
(二)、凡出現(xiàn)投標保證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額提交等與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況,均自動取消其參加該工程投標的資格。
(三)、中介機構應將中心財務提供的資金到位證明,收集到招標備案文件,予以備查。
三、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一)、非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5日內(nèi),可以辦理退還投標保證金(因投標人投訴或質疑可能造成重新評標的,在投訴或質疑處理完后5日內(nèi),但應告知投標人推遲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標候選人的,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書》后5日內(nèi),可以辦理退還投標保證金。
(三)、中標人依簽訂的《合同書》(復印件)或提交履約擔保,并繳納交易服務費后,可以辦理退還投標保證金。
(四)、按照 “資金從哪里來,原樣回那里去”的原則,辦理投標保證金無息退款手續(xù),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所在單位收款收據(jù)或者銀行轉賬存入回單的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經(jīng)辦人簽名;(兩選一項均可)
2、首次辦理退還手續(xù)的,應提交《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3、中標人需要提供的上述相關證明。
(五)、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法定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2、中標人的違法行為導致中標被依法確認無效的;
3、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nèi)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4、其它違法違規(guī)行為,經(jīng)查情況屬實的;
四、投標保證金的審批
(一)、交易管理中心負責核對、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到位手續(xù);負責收集并核查退還保證金的單據(jù);負責辦理呈送領導審批。
(二)、中心按照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管好資金,保障資金安全,及時、準確、足額辦理退款手續(xù)。
法律法規(guī)對“投標保證金”有何規(guī)定?
一、投標保證金的概念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第2款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nèi)投標單位,以現(xiàn)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從其基本賬戶轉出。”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方法》第37條規(guī)定:“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要求招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xiàn)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7條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除現(xiàn)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擔保形式。”
因此,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限制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是否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要求投標人以何種方式提交保證金屬于招標人的權利,應在招標文件中作為實質條件明確指出。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可以采用銀行保函、轉賬支票、銀行匯票、保兌支票、現(xiàn)金等形式,也可以采用經(jīng)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形式。但是由于現(xiàn)金方式的保證金存在清點上和保管上的不便,也無法確切其來源,會給以他人名義違規(guī)掛靠等行為提供有乘之機,建議招標人謹慎采用現(xiàn)金形式的投標保證金。
三、投標保證金的金額限定與有限期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第1款規(guī)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未出臺之前,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最高為投標總價的2%,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常把投標保證金設定為投標報價的2%,這使得招標人往往處于被動地位?!墩袠送稑朔▽嵤l例》施行后,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上限為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而非投標報價的2%,因此,招標人在招標前根據(jù)招標項目的估算價,在其2%的范圍內(nèi)合理地確定投標保證金的額度,但是為了保密招標項目的估算價,招標人不應該直接將招標估算價的2%作為投標保證金的額度。
另外,根據(jù)《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施工和貨物,保證金最高限額為80萬元人民幣,勘察設計招標保證金最高限額為10萬人民幣。
四、投標保證金的沒收與退還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如果投標人發(fā)送以下情況,投標保證金可能被沒收:
(1)在投標有限期內(nèi)撤銷、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后不按照有關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中標后拒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等。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日內(nèi),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經(jīng)過中標人同意,招標人可以將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看了“投標保證金的規(guī)定”文章的人還看了:
2.投標保證金承諾書
3.招標投標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