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15晚會央視直播觀后感800字 315晚會投訴熱點有哪些
2019年315晚會央視直播觀后感800字 315晚會投訴熱點有哪些
2019年315央視晚會上,我們看到關于消費的爭議,看到了消費群眾權益保護的心聲,看到了消費對于社會發(fā)展不可或缺的作用。接下來小編在這里給大家?guī)?019年315晚會央視直播觀后感800字,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19年315晚會央視直播觀后感800字
目睹著現(xiàn)代社會,我不由得發(fā)出這樣的感嘆:“我們社會虛假的東西太多了!”在我心中,它們分為兩類。
對于購買商品,每位消費者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再雪亮的眼睛也有眼花的時候,這也給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使社會上誕生了一大堆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品,例如:假藥、假奶粉等等,這些假冒偽劣商品不但威脅著我們的消費者,同時也威脅著我們的社會文明。有多少病人服用了假藥,不僅沒有擺脫疾病纏身的痛苦,反而病情越來越重;又有多少嬰兒吃了假奶粉之后,而導致變成了大頭嬰兒。我想這些人都是無辜的,那些賺著黑心錢的不法分子看到消費者受罪,難道很高興,心情很舒暢嗎?
提起“假文盲”,您一定會問:“文盲還有假的嗎?”是的,所謂的假文盲,就是社會上是庸俗為潮流,視利己為高尚的一群人,這群人遍布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公共汽車上、商場里,甚至公廁了比比皆是;他們不單純是平民百姓,有的是醫(yī)生,有的是軍人,有的是老板,甚至還有的是教師。他們?yōu)榱俗约?,不惜將自己的做人的基本準則都拋之腦后,去做一些違背人格的事情,他們就如同蛀蟲一樣,在貪婪的吞噬著我們的社會文明,把我們的文明社會弄得千瘡百孔。我想問:“目睹著我們社會的文明受到這樣的襲擊,難道這些假文盲就無動于衷嗎?”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已經過去了,回顧那次打假經過,就是兩個字——漂亮。那些不法分子斯出逃竄的慘樣,真令人感到痛快。而我又在設想未來的日子,我在擔心,那些不法分子在狂風暴雨之后又長出了小芽,會不會變成參天大樹,會不會又明目張膽地出來招搖撞騙呢?
伸張正義的朋友們,讓我們一同行動起來吧!讓我們共同去打擊那些社會的毒蟲吧!
315晚會投訴熱點有哪些
投訴熱點之一:
糟心的網絡購物
在3·15晚會接到的投訴中,有關假貨、山寨貨的投訴占比較大。商家產品宣傳網頁上,無論是文字還是圖片,往往說是正品,但拿到手卻發(fā)現(xiàn)是山寨貨。據投訴統(tǒng)計,服裝類產品是山寨貨的重災區(qū)。除了服裝類,還有食品類、飲料類、家用電器類的產品也常出現(xiàn)山寨貨的情況。
投訴
安徽 寧先生
本人于11月23日某平臺店鋪購買衣服,該店家聲稱客戶選定的寶貝為某品牌衣服正品??蓪嶋H收到的寶貝在試穿時發(fā)現(xiàn):1、做工太次,多處線頭、脫線。2、衣服吊牌正面是品牌,反面還有“xxx衛(wèi)衣”的標志。3、口口聲稱是品牌正品,卻無法提供專賣授權,經多方查證,該商品為假冒偽劣產品。在與平臺商家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于12月11日申請平臺或客服等深入調查嚴懲,平臺的工作人員原本承諾24小時辦結的投訴,結果后面一再的推脫,也不配合嚴懲該商家,截止今日仍然未給與正面的解決回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買到山寨貨的消費者找商家解決,商家只是一退了之,并不賠償。消費者也向平臺反映山寨貨、假貨的問題,提出按照3倍價格進行賠償的要求。然而大多數情況下,平臺只協(xié)調進行退款,對消費者提出的索賠要求卻不予理睬。
據消費者投訴,網購時不僅會碰到“假貨”,甚至還會碰到“假旗艦店”。
投訴
某網友
網站上的藥企旗艦店根本不是真的!營業(yè)執(zhí)照認證是: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經查此公司非藥企集團旗下子公司。我直面問有品牌授權書嗎,賣家居然敢說品牌集團生產不過來,讓他們代生產,原料與配方和品牌是一樣,還說可以查防偽碼,然而我在品牌官網上并沒有找到能查防偽的地方,我懷疑驗證網站也是售假團伙搭建的,這樣行為叫“暗假”,非常惡劣!
在電商平臺上開辦旗艦店,應有品牌授權書,而消費者舉報,有些電商平臺上的旗艦店并沒有公示出授權書。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3·15晚會也詢問過幾個品牌廠家,是否在電商平臺上開辦了旗艦店,廠家回復并沒有開辦網上旗艦店。那么,電商平臺上的旗艦店從何而來?電商平臺是如何讓這家店鋪通過的資質審核呢?
平臺對假旗艦店缺乏嚴格的審核,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也給不法商戶售假提供了“安樂窩”。
投訴
福建 連先生
本人于12月12日在網站購買地板,支付人民幣17121.98元并下單成功,在12月14日上述訂單被更新為“待出庫”狀態(tài),之后訂單狀態(tài)再無更新,在訂單詳情頁中也沒有快遞單號,1月3日顯示上述訂單已完成,但本人一直沒有收到貨品。之后在多次和平臺客服及糾紛處理專員的交涉中得知該旗艦店已在1月2日被平臺關閉,上述訂單是超過時效在1月3日18:24由系統(tǒng)自動確認收貨,本人也根據平臺客服及糾紛處理專員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多次嘗試聯(lián)系商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聯(lián)系商家所在地合肥工商局得知該公司經營場所已無人辦公。目前本人既沒有得到貨品,商家也跑路了,多次聯(lián)系平臺要求退款也被拒絕。
許多消費者向3·15晚會投訴道:一些電商平臺只是簡單地將產生交易糾紛的店鋪進行封店處理,但對于消費者已經造成的損失卻不管不顧。有的消費者交了錢沒收到貨,店鋪一關,錢也沒退、貨也沒到;有的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店鋪被下架,貨也沒處修了……電商平臺通過封店的這種方式草率解決糾紛,看似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實則省了自己的事兒、縱容了商家,最終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來自消費者的聲音
《電子商務法》中規(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協(xié)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并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還規(guī)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目睹著現(xiàn)代社會,我不由得發(fā)出這樣的感嘆:“我們社會虛假的東西太多了!”在我心中,它們分為兩類。
對于購買商品,每位消費者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再雪亮的眼睛也有眼花的時候,這也給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使社會上誕生了一大堆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品,例如:假藥、假奶粉等等,這些假冒偽劣商品不但威脅著我們的消費者,同時也威脅著我們的社會文明。有多少病人服用了假藥,不僅沒有擺脫疾病纏身的痛苦,反而病情越來越重;又有多少嬰兒吃了假奶粉之后,而導致變成了大頭嬰兒。我想這些人都是無辜的,那些賺著黑心錢的不法分子看到消費者受罪,難道很高興,心情很舒暢嗎?
提起“假文盲”,您一定會問:“文盲還有假的嗎?”是的,所謂的假文盲,就是社會上是庸俗為潮流,視利己為高尚的一群人,這群人遍布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公共汽車上、商場里,甚至公廁了比比皆是;他們不單純是平民百姓,有的是醫(yī)生,有的是軍人,有的是老板,甚至還有的是教師。他們?yōu)榱俗约?,不惜將自己的做人的基本準則都拋之腦后,去做一些違背人格的事情,他們就如同蛀蟲一樣,在貪婪的吞噬著我們的社會文明,把我們的文明社會弄得千瘡百孔。我想問:“目睹著我們社會的文明受到這樣的襲擊,難道這些假文盲就無動于衷嗎?”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已經過去了,回顧那次打假經過,就是兩個字——漂亮。那些不法分子斯出逃竄的慘樣,真令人感到痛快。而我又在設想未來的日子,我在擔心,那些不法分子在狂風暴雨之后又長出了小芽,會不會變成參天大樹,會不會又明目張膽地出來招搖撞騙呢?
伸張正義的朋友們,讓我們一同行動起來吧!讓我們共同去打擊那些社會的毒蟲吧!
315晚會投訴熱點有哪些
糟心的網絡購物
在3·15晚會接到的投訴中,有關假貨、山寨貨的投訴占比較大。商家產品宣傳網頁上,無論是文字還是圖片,往往說是正品,但拿到手卻發(fā)現(xiàn)是山寨貨。據投訴統(tǒng)計,服裝類產品是山寨貨的重災區(qū)。除了服裝類,還有食品類、飲料類、家用電器類的產品也常出現(xiàn)山寨貨的情況。
安徽 寧先生
本人于11月23日某平臺店鋪購買衣服,該店家聲稱客戶選定的寶貝為某品牌衣服正品??蓪嶋H收到的寶貝在試穿時發(fā)現(xiàn):1、做工太次,多處線頭、脫線。2、衣服吊牌正面是品牌,反面還有“xxx衛(wèi)衣”的標志。3、口口聲稱是品牌正品,卻無法提供專賣授權,經多方查證,該商品為假冒偽劣產品。在與平臺商家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于12月11日申請平臺或客服等深入調查嚴懲,平臺的工作人員原本承諾24小時辦結的投訴,結果后面一再的推脫,也不配合嚴懲該商家,截止今日仍然未給與正面的解決回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買到山寨貨的消費者找商家解決,商家只是一退了之,并不賠償。消費者也向平臺反映山寨貨、假貨的問題,提出按照3倍價格進行賠償的要求。然而大多數情況下,平臺只協(xié)調進行退款,對消費者提出的索賠要求卻不予理睬。
據消費者投訴,網購時不僅會碰到“假貨”,甚至還會碰到“假旗艦店”。
某網友
網站上的藥企旗艦店根本不是真的!營業(yè)執(zhí)照認證是: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經查此公司非藥企集團旗下子公司。我直面問有品牌授權書嗎,賣家居然敢說品牌集團生產不過來,讓他們代生產,原料與配方和品牌是一樣,還說可以查防偽碼,然而我在品牌官網上并沒有找到能查防偽的地方,我懷疑驗證網站也是售假團伙搭建的,這樣行為叫“暗假”,非常惡劣!
在電商平臺上開辦旗艦店,應有品牌授權書,而消費者舉報,有些電商平臺上的旗艦店并沒有公示出授權書。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3·15晚會也詢問過幾個品牌廠家,是否在電商平臺上開辦了旗艦店,廠家回復并沒有開辦網上旗艦店。那么,電商平臺上的旗艦店從何而來?電商平臺是如何讓這家店鋪通過的資質審核呢?
平臺對假旗艦店缺乏嚴格的審核,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也給不法商戶售假提供了“安樂窩”。
福建 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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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消費者向3·15晚會投訴道:一些電商平臺只是簡單地將產生交易糾紛的店鋪進行封店處理,但對于消費者已經造成的損失卻不管不顧。有的消費者交了錢沒收到貨,店鋪一關,錢也沒退、貨也沒到;有的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店鋪被下架,貨也沒處修了……電商平臺通過封店的這種方式草率解決糾紛,看似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實則省了自己的事兒、縱容了商家,最終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來自消費者的聲音
《電子商務法》中規(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協(xié)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并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還規(guī)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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