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改革的方向當是讓符合條件的教師實現“自然晉級”
教師職稱制度,一方面因為教師是一個技術性極強的專業(yè)活,不是一個人只要會說話、能識字、站到講臺上就能教書,其專業(yè)技術要有一個熟練的過程。飲食行業(yè),一個廚師技術越熟練,做出的菜質量越好,人們越愛吃。教師也是一樣,同樣的知識,不一樣的上法,學生不僅學習積極性不一樣,對后續(xù)學習更有影響;另一方面,從國家、學校層面來說,職稱制度可以激發(fā)教師教育教學的積極性,推動教育事業(yè)不斷發(fā)展。
但是,當下,受教師職稱指標的限制,教師職稱晉升難,很多教師甚至到退休也評不上高級職稱,這大大傷了教師們的心!
事實求是地說,一個人從事某種職業(yè)一輩子,90%的人在技術上都能駕輕就熟。作為教師,從事教育教學30年甚至40年,即便成不了教育家,也會是一個術業(yè)有專攻的“匠師”。
教師職稱的核心與實質就是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認可,而且,這種能力是有客觀標準的,在國家相應的職稱評聘文件和條例中也是寫得明明明白白的。
按理說,一名教師只要達到相應職稱標準,就應授予相應的職稱。就像一個公民,滿十八周歲就是成人,就可以享受一個國家公民享有的一切權利。而不是在滿足十八歲這個條件后,再給他們分配一個“成人”指標,把“滿十八周歲”的一部分人,排除在“成人”之外!
這也就是說,一名教師,只要教育教學能力達到相應水平,就應該自然晉級!
201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指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明確了從低到高級的晉升條件,晉升的辦法是“依據其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在本單位或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經考核合格的晉升職級。”晉升后的待遇是“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
之所以出臺這個規(guī)定,是因為“根據現行公務員法,國家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而眾所周知,公務員人數眾多,相應職務卻就那么幾個,“僧多粥少”讓很多基層公務員待遇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這導致了公務員隊伍的不穩(wěn)定,引發(fā)了許多優(yōu)秀人才的流失。為此,引起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出臺了上述《意見》。這個意見,意味著縣級以下公務員,若干年內如果沒有得到提升,也沒犯什么錯誤,經考核合格就可實現“自然晉級”!
這種情況,與我們當下教師職稱何其相似,無論一名教師教學能力多強,學水平多高,教學業(yè)績多么突出,只要沒有“指標”,一切免談!
現在,公務員可以實現自然晉升,那么教師職稱也可參照這個辦法。
第一,“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近年來,國家對教育越來越重視,在工資待遇上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公務員工資,那么在職稱評聘上,也應該和公務員晉升實行同樣的辦法。
第二,9月10日的全國教育在會上,關于教師職稱問題,大會表示,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適當提高高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崗位比例,暢通教師職業(yè)發(fā)展渠道。我覺得這是一個信號,這個比例如何提高?最合適的比例,就是讓符合條件的教師實現自然晉升!
教師職稱自然晉升是一個趨勢,國家的相關政策也正向著這個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