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手抄報怎么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有哪些?
昨天是4月15號,也是第四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是國家發(fā)展的重要基石、人民幸福生活的根本保障,維護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今天小編就來教大家做一下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手抄報,趕緊看看吧!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手抄報怎么做
做節(jié)日的手抄報其實不復雜,就看你是想做得簡單一點還是內(nèi)容豐富一點。簡單點的手抄報就是找一些關于節(jié)日的內(nèi)容,比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意義,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有哪些等等。以下是相關的內(nèi)容,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喲。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由來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
國家安全法確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實踐意義,就是要動員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價值。只有人人參與,人人負責,國家安全才能真正獲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礎,也才能有堅實的制度保障。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國家安全,也需要發(fā)揮每個公民的力量,打一場“人民戰(zhàn)爭”。
什么行為是危害國家安全的?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二、參加境外各種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或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或者將防地設施、武器裝備交付他國或敵方的行為。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行為。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有哪些?
1.背叛國家罪:指勾結(jié)外國或者境外機構(gòu)、組織、個人,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quán)、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
2.分裂國家罪:指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或者與境外的機構(gòu)、組織、個人相勾結(jié),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行為。
3.煽動分裂國家罪:指煽惑、挑動群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煽惑、挑動群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行為。
4.武裝叛亂、暴亂罪:指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武裝暴亂或者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武裝暴亂的行為。
5.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quán)、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6.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指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7.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指境內(nèi)外機構(gòu)、組織或個人資助實施背叛國家罪(第一百零二條)、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第一百零三條)、武裝叛亂、暴亂罪(第一百零四條)、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第一百零五條)的行為。
8.投敵叛變罪:指中國公民投奔敵方或者敵對營壘,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敵方控制以后投降敵人,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9.叛逃罪: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為。
10.間諜罪: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
11.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指為境外的機構(gòu)、組織或個人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12.資敵罪:是指戰(zhàn)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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