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有哪些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有哪些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發(fā)生勞動糾紛時,如何申請勞動仲裁?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希望能幫到你。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有哪些
(一)因企業(yè)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執(zhí)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訂立、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包括因執(zhí)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四)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規(guī)定應當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受理的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接受申請材料。審核申訴人申訴材料,對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進行登記,退回不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訴人。
(二)審查受理及組庭。自收到申訴材料之日起七日內決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達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決定受理的,自決定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并送達申訴書副本及應訴通知和開庭通知給被訴人。
(三)收費。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應訴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預繳仲裁費;申訴人未按規(guī)定繳納或辦理減免緩手續(xù)的,作撤訴處理。
(四)接受答辯及反訴。被訴人應當自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相關證據;仲裁委員會審查被訴人反訴申請,符合條件的合并審理,收費,送達申訴人;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理由。當事人應在第一次開庭調查前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五)開庭審理。當事人愿意庭前調解的,安排庭前調解;開庭程序:申訴與答辯、調查質證、辯論、調解與裁決。
(六)結案。仲裁委員會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的可延期三十日。調解或裁決結案的,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調解書或裁決書;當事人撤訴或視為撤訴的,向申訴人送達同意撤訴通知書,向被訴人送達撤訴通知書;實收仲裁費繳交銀行,送達當事人銀行收費憑證,辦理退結費手續(xù)。
看了“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有哪些”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