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未兌現考上985獎金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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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未兌現考上985獎金被起訴判了嗎?
近日,湖北一法院審結學生小王訴十堰某高中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原被告當庭陳述及提交的證據,依法判決十堰某高中支付學生小王獎勵款5萬元.
合同未能兌現是否可以定性為詐騙?
合同未能兌現一般不可以定性為詐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屬于違約行為,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但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口頭承諾不兌現,算詐騙嗎?
口頭承諾沒有證據,不能兌現很難認定詐騙。
法律分析:
一、口頭承諾不兌現,算詐騙嗎
口頭協議反悔正常來說是不算詐騙,口頭約定后,不遵守約定,及違約行為,應屬民事法律關系,由《民法典》調整。一般構成詐騙需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由《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規(guī)范調整。
相關法律規(guī)定: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