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基礎知識培訓
交通安全基礎知識培訓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基本知識有哪些,我們應該怎樣很好的學好相關的知識呢,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交通安全基礎方面的知識培訓,供大家參考。
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基礎知識
1.道路交通系統(tǒng)的三要素
道路交通系統(tǒng)的基本要素是人(包括駕駛員、行人、乘客及居民)、車(包括客車、貨車、非機動車等)、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出入口道路及其相關設施)。在三要素中,駕駛員是環(huán)境的理解者和指令的發(fā)出和操作者,它是系統(tǒng)的核心,路和車的因素必須通過人才能起作用。三要素協(xié)調運動才能實現(xiàn)道路交通系統(tǒng)的安全性要求。
2.各種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
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包括客貨運輸車輛、特種車輛或特殊用途車輛和超限運輸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
客貨運輸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又分為車輛、旅客、貨物和客貨運輸車輛駕駛員的安全運行要求。 運輸車輛滿足安全行駛要求,是減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行駛安全性包括主動安全性和被動安全性。主動安全性指機動車本身防止或減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它主要與車輛的制動性、動力性、操縱穩(wěn)定性、舒適性、結構尺寸、視野和燈光等因素有關;被動安全性是指發(fā)生車禍后,車輛本身所具有的減少人員傷亡、貨物受損的能力。提高機動車被動安全性的措施有:配置安全帶、安全氣囊,安裝安全玻璃,設置安全門、配備滅火器等。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發(fā)布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04),規(guī)定了機動車的整車及主要總成、安全防護裝置等有關安全運行的基本要求及安全檢驗方法,還規(guī)定了機動車的環(huán)保要求。
運輸旅客的客運班車、旅游客車應當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線路、站點和班次運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者停運??瓦\經營者應當按照客票標明的日期、車次、地點運送旅客,無正當理由不得中途更換車輛、停止運行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的車輛運送,不得違反規(guī)定超載運輸。出租汽車和客運包車應當按照承租人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的路線行駛,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招攬他人同乘。旅客必須持有效客票乘車,不得攜帶易燃品、易爆品及其他違禁品進站、乘車。
貨物運輸?shù)牡缆愤\輸經營者應當根據擁有車輛的車型和技術條件,承運適合裝載的貨物;運輸貨物裝載量必須在公路、橋涵載重量和車輛標記核載質量范圍之內,超載的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就地卸貨。危險貨物和大型物件運輸車輛,應當?shù)疆數(shù)乜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搬運裝卸危險貨物和大型物件,應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防護設備,并到當?shù)乜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搬運裝卸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搬運裝卸,禁止違章操作。
從事道路運輸?shù)臋C動車駕駛員,應當經過職業(yè)培訓,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運駕駛從業(yè)資格證書。
特種車輛或特殊用途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分為特種車輛和特殊用途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特種車輛做了 如下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優(yōu)先通行權。道路養(yǎng)護車輛、工程作業(yè)車進行作業(yè)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yè)標準作業(yè);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運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特殊用途車輛,應在駕駛室上方安裝紅色標志燈,并在車身兩側噴有明顯的“禁止煙火”字樣或標記;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并且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裝在車身前部,車輛尾部應安裝接地裝置。座位數(shù)大于9的客車及運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汽車應裝備滅火器。
對超限運輸車輛的安全運行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載超限物品,應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交通安全設施對于保障行車安全、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設施系統(tǒng)應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包括:交通標志、路面標線、護欄、隔離柵、照明設備、視線誘導標、防眩設施等。
道路交通標志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輔助標志。設置交通標志的目的是給道路通行人員提供確切的信息,保證交通安全暢通。高速公路上車速高,車道數(shù)多,標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路面標線有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xù)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
公路上的安全護欄既要阻止車輛越出路外,防止車輛穿越中央分隔帶闖入對向車道;同時還要能誘導駕駛員的視線。
隔離柵是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閉得以實現(xiàn),并阻止人畜進入高速公路。它可有效地排除橫向干擾,避免由此產生的交通延誤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發(fā)揮。隔離柵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為金屬網、鋼板網、刺鐵絲和常青綠籬幾大類。
道路照明主要是為保證夜間交通的安全與暢通,大致分為連續(xù)照明、局部照明及隧道照明。照明條件對道路交通安全有著很大的影響,
視線誘導標一般沿車道兩側設置,具有明示道路線形、誘導駕駛員視線等用途。對有必要在夜間進行視線誘導的路段,設置反光式視線誘導標。
交通安全基礎知識注意事項
1、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5)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6)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7)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8)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2、汽車駕駛員一般應具備哪些知識?
汽車駕駛員應對確保安全和對各種事物規(guī)律性的必要認識和理解。應具備“五知”、撞擊力、速度、空間等幾個方面概念。
(1)“五知”:指知“人、車、路、天、貨”;
(2)撞擊力:汽車在運動中動能,可根據物理學動能定律公式求得。要明確車速愈快,動能愈大,所以道路上任何人、車、物是經不起撞擊的;
(3)速度:汽車在運行過程中遇到意外情況不是一剎就停的。所以駕駛車輛人員必須掌握速度和制動距離的概念。要明確車速提高一倍,制動距離要增加四倍;
(4)空間:是前后車距、橫向和低空障礙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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