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亂停亂放處罰標準
汽車的普及程度越來越高,停車位的數(shù)量已經無法滿足要求,違章停車的情況也就越來越多。那么,你知道機動車亂停亂放怎樣處罰嗎?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機動車亂停亂放處罰標準,以供參考。
機動車亂停亂放怎樣處罰
根據(jù)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guī)定:
一、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guī)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guī)定停車或車輛發(fā)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fā)生故障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于2003年廢止,根據(jù)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guī)定,該法律規(guī)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車主繳納違章停車罰款需要帶什么證件
需要帶機動車駕駛證和本人駕駛證,去交警隊去打違章罰款單拿到罰款需在15日內去罰款單上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
目前查違章的方法除了在交通執(zhí)法站查詢,還可以通過網絡查詢、手機APP軟件查詢(汽車之家查詢違章軟件)、違章短信提醒、電話自助查詢等等。
駕駛證違章查詢目前有四種方式
1、到各市各區(qū)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fā)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短信查詢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