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強奸罪如何處罰
酒后強奸罪如何處罰
酒后強奸是如今強奸犯罪當中一種比較常見的犯罪形式,通常是指男性一方醉酒后對女性強行實施性交行為。那么酒后強奸是否構成犯罪呢?如果構成的話,又該對行為人怎樣處罰呢?今天,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酒后強奸罪處罰規(guī)定,歡迎閱讀。
酒后強奸構成犯罪嗎
根 據我國刑法,醉酒導致的意識不清不能算作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缺乏主觀腰間,所以只要符合強奸的構成要件,不管是否醉酒,均可以定罪量刑。但醉酒本身一般不 構成量刑的考量因素。當然,復雜點考慮的話,還可以考慮醉酒的原因,比如是否是受害人引誘嫌疑人醉酒,或是嫌疑人因受威脅等醉酒,都會影響法院的判斷。
酒后強奸處罰規(guī)定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對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奸的處罰:
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強奸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為教唆犯或從犯,依照刑法有關條款論處。
強奸幼女定罪: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fā)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殘疾或者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以強奸論,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強奸罪的加重情節(jié):
?、購娂閶D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趶娂閶D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墼诠矆鏊敱姀娂閶D女的;(注意:A這里是婦女不是幼女;B必須在公共場所當眾;C這里的當眾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當眾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芏艘陨陷喖榈?(注意:A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個17歲的男子和一個13的男孩輪奸婦女的,17歲的男子要承擔二人以上輪奸的責任; B 輪奸未遂的定罪適用普通構成、量刑適用加重構成未遂)
?、葜率贡缓θ酥貍?、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注意: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奸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系,因此強奸致人自殺的屬于酌定情節(jié),而不是這里的法定加重結果。)
一、利用殘疾人的殘疾,侵犯其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罰。(《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
二、對于行為人既實施了強奸婦女行為又實施了奸淫幼女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以強奸罪從重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強奸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