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常識與自救
目前國內(nèi)體育教學大綱中很少有對安全自救技能訓練的綜合論述,而安全自救技能與體育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時安全自救技能是社會人群必須要掌握的技術知識。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常識與自救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常識與自救一:
一、 車、船事故 車、船發(fā)生事故,而自己又在其中,這時應該怎么辦?
1. 首先,要保持頭腦清醒,要鎮(zhèn)定。應迅速辯明情況,尋找應付的辦法。
2. 車、船撞擊事故,如果你能在撞擊關的短暫時間內(nèi)發(fā)現(xiàn)險情,就應迅速握緊扶手、 椅背,同時兩腿微變用力向前蹬地。這樣,可減緩身體向前的沖擊速度,從而降低受傷害的程度。
3. 如果意外事件發(fā)生得特別突然,那么就應迅速抱住頭部,并縮身成球形,以減輕頭 部、胸部受到的沖擊。
4. 如果你乘的車不幸翻倒,切記不要死抓住某個部位,只有抱頭縮身,才是上策。
5. 在乘的車等高速交通工具時,坐位上都配備有安全帶,可不要小看、小瞧細細的帶子,它能保護你的生命。根據(jù)世界各國交通事故調(diào)查結(jié)果,澳大利亞安全帶使用率為87%,死亡人數(shù)減少比率為15%-20%;英國安全帶使用率92%,死亡減少24%。
二、 騎自行車如何注意安全
1. 我國交通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12歲以下兒童不能騎車。但城市騎車的12歲以下兒童不少,因此中小學生騎自行車,就成為我國交通事故的一個高發(fā)點。因此,必須加強對中小學生在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騎車安全意識。
2. 現(xiàn)在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賽車、山地車等多了,發(fā)生事故的比例也增多了。 所以,不要騎快車、追尾、超車等。
3. 過馬路時要下車,應走人行橫道。要學會估測來車與自己之間的安全距離,當車 輛正在行駛時,你與來車距離15米時不能搶道,25米以上才較安全。通過郊外馬路時,要與來四距離大于40米以上才能通過。公路上騎車,千萬不要抓住正在行駛的機動車,以免車速過快、不穩(wěn)而摔倒,或因機動車突然剎車而被撞傷。
4. 騎車不慎將要跌倒時,與其拼命保持平衡,還不如索性摔倒。因為勉強保持平衡, 就忽視了自我保護,往往導致嚴重的挫傷、脫臼或骨折等后果。所以,遇到意外時,迅速地把車子拋掉,人向另一邊跌倒。此時,全身肌肉要繃緊,盡可能用身體的大部分面積與地面接觸。不要用單手、單肩或單腳著地。
三、 特殊交通事故的防御
有一些交通傷亡事故,并不是發(fā)生在寬闊的馬路上,而是在小街、胡同內(nèi)和居民居住區(qū)。在新疆某部隊發(fā)生了一起事故,那是在部隊的家屬樓前,一天臨時停了一輛解放牌卡車,司機去樓上辦事。司機辦玩事下樓后,上車就發(fā)動倒車,有一兒童鉆到車子下玩耍,來不及跑出,當司機聽見"嘭"的一聲,下車一看,兒童的頭已被壓扁而死亡!
另外,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有一小孩在街上玩耍,一輛貨車出胡同口拐彎,司機來不及剎 車,這一小孩不幸被壓死。 在城市,放學后學生玩的場所比較小。馬路上踢球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交通 事故發(fā)生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稍有疏忽,就會釀成大禍。我們在馬路邊、胡同口、能進出車輛的家屬院等地方玩耍時,一定要警惕車禍的發(fā)生。
減少交通事故,首先解決認識問題,一定要加大宣傳的力度。如陜西省清漳縣城關第 二小學在1996年元月1日開學第一天,全校450名師生在操場上舉行了新學期第一課--交通安全課。學校還制定《步行須知》《騎車須知》《路隊須知》等規(guī)章制度,準備定期請交通民警到學校授課,并用播放錄像、舉辦展覽等多種形式進行教育,使學生人人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個個積極維護交通秩序。這些,就是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識的好辦法。
交通安全常識與自救二:
1. 指揮燈信號:
(1)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過,但拐變的車輛要避讓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 人通過;
(2) 黃燈亮時,禁止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通停車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 人可以繼續(xù)通行,但要服從警察的手勢,確保安全;
(3)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 人行橫道信號燈:
(1)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行;
(3)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3.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穿越馬路,須在人行橫道內(nèi)行走,遵守信號的規(guī)定。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2) 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天橋或地道;
(3)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漸、猛跑;
(4) 不準跨越、倚坐路邊護欄;
(5) 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交通規(guī)則:
(1) 依次候車,待車停穩(wěn),先下后上;
(2) 不準在行車道上招呼出粗汽車;
(3)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火車等;
(4) 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站立、手伸出車外和跳車,手應抓牢車上固定的物體或安全帶。
5.乘水上交通工具和火車時,應遵守船舶和火車的交通安全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