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消防管理制度
村消防管理制度
如何應對城中村火災給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帶來的挑戰(zhàn)和考驗,尋找有效的對策,既是現實所迫,也是形勢急需,是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必須盡快研究解決的課題。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消防管理制度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村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推動我市社區(qū)(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開展,切實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基層,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06〕15號)等有關規(guī)定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社區(qū)(農村)居(村)民委員會應成立社區(qū)(農村)消防工作組(以下簡稱“消防工作組”),負責本社區(qū)(農村)消防工作的組織、督促、協調和管理工作。
消防工作組組長由社區(qū)(農村)居(村)民委員會主任擔任;成員由公安消防機構監(jiān)督員、公安派出所警務室民警、居(村)委會負責人、駐社區(qū)(村)大型單位負責人和居(村)民代表共同組成。
第三條 消防工作組應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并配備固定的辦公室,辦公室的配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置消防工作檔案柜以及必要的辦公用具等;
(二)懸掛張貼社區(qū)(農村)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qū)(農村)消防組織網絡圖及社區(qū)(農村)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職責等。
第四條 各社區(qū)(農村)居(村)民委員會應建立社區(qū)(農村)安全消防站(以下簡稱“安全消防站”),結合現有的保安、聯防等綜治隊伍,負責社區(qū)(農村)防火宣傳、防火檢查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有條件的社區(qū)應建立和發(fā)展專兼職義務消防組織。
安全消防站應配備固定的辦公室、值班休息室以及車庫、器材庫等設施。
第五條 安全消防站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加強對轄區(qū)各類場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巡查。
(二)接到報警、上級或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出動命令時,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出動到場。
(三)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技能訓練和體能訓練,專兼職義務消防員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后持證上崗,熟悉防火滅火基本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技能。
第六條 社區(qū)(農村)的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符合下列要求,并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消防組織配備三輪摩托車或皮卡車等簡易的消防車輛,以及滅火救援的基本裝備和器材;
(二)社區(qū)(農村)內設有治安亭的,治安亭內設置消防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內配齊滅火器、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防煙面罩、消火栓板手等器材;
(三)居(村)民家庭應配備滅火器材;
(四)社區(qū)(農村)內的公共消火栓不得埋壓、圈占、損壞,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 各社區(qū)(農村)居(村)民委員會應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
(一)工作例會制度。消防工作組應每月召開社區(qū)(農村)消防工作例會,分析轄區(qū)消防安全形勢,研究重大消防工作,總結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下階段工作內容。
(二)防火檢查制度。社區(qū)(農村)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轄區(qū)內的單位、居(村)民住宅樓院及居(村)民住戶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予以督促整改,并做好記錄。
(三)工作考核制度。社區(qū)(農村)居(村)委會與居(村)民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單位和駐社區(qū)(村)單位、個體工商戶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年度考核,健全并落實獎懲措施。
(四)維護管理制度。專人負責社區(qū)(農村)消防宣傳設施和公用消防器材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宣傳教育制度。結合重大活動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時期,在轄區(qū)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對轄區(qū)居(村)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工作報告制度。對本區(qū)域重大消防工作、無力解決的消防安全問題和發(fā)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轄區(qū)派出所。
(七)工作檔案制度。建立社區(qū)(農村)社會單位基本情況、消防設施、工作會議、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火災事故等消防工作檔案,落實檔案建立與管理的人員、場地和設施,定期對各類工作檔案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
第八條 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應建立社區(qū)(農村)消防監(jiān)督指導員制度,將督促、指導和檢查社區(qū)(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消防監(jiān)督指導員、警務區(qū)民警的職責;對社區(qū)幫扶督導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社區(qū)(農村)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yè)培訓;協助社區(qū)(農村)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檔案;指導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加強社區(qū)(農村)消防基礎工作建設,對社區(qū)(農村)居委會舉報的消防違章及時進行查處并納入考評內容。
第九條 社區(qū)(農村)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制定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社區(qū)(農村)內應設置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
(二)居(村)民樓道內應設置消防警示牌、消防畫廊、防火公約、消防安全警示等設施;
(三)利用社區(qū)(農村)網絡、文化活動站等設置和機構,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識、消防法律法規(guī)、家庭防火知識等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四)冬春季節(jié)和重大節(jié)日期間,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五)定期對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六)寒暑假期間,對中小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定期向居(村)民家庭發(fā)放消防宣傳資料,普遍提高居(村)民、個體經營業(yè)戶及從業(yè)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使其掌握火災預防撲救的基本常識。
第十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