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次生災害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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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次生災害源是指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fā)火災、水災、滑波、劇毒或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放射性污染、疫情和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和自然環(huán)境。對已經(jīng)建成的次生災害源,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強烈地震可能引起大壩的破壞從而造成洪水災害,因此當接到臨震預報時,如果水庫水位過高,可以采用放水的方式使水庫水位盡快降低,以減輕地震對大壩的威脅。
對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劇毒或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的燃料油罐、食用油儲罐、有毒物質儲罐等應在罐體周圍建造一定高度的防護堤以防一旦罐體破壞后其中的液體到處流淌。儲罐管道閥門與罐體之間的連接管道宜采用軟管或柔性接頭連接以防地震時拉裂。儲罐區(qū)周圍不應有火源,以防火災。在有毒物質生產(chǎn)和儲存的重點部位應采取預防措施,如關鍵崗位應備有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
為了有效地防范地震次生災害,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當?shù)厝罕妼σ子诎l(fā)生地震次生災害的位置、所屬單位、可能產(chǎn)生次生災害的原因、規(guī)模及災害源的現(xiàn)狀,并登記造冊,有些可繪制成分布圖,并評估一旦在地震時次生災害突發(fā)和蔓延的危害性。對于這些次生災害源,有關地方政府應當認真負責,責令次生災害源所在單位制定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要針對次生火災的老舊民房,應結合城市規(guī)劃實施,逐步予以改造;對于易發(fā)生滑坡和泥石流的地區(qū)應在接到臨震地震預報時組織群眾轉移到安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