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最新指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面向城市貧困人口按時發(fā)放救助金,并在某些方面減免費用。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社會救助制度的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最新指南,更多申請書點擊“申請書”查看!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對象
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均為共同申請人。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主要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共同生活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共用生活經濟來源,家庭財產除法律規(guī)定外一般為共同所有,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的生活狀態(tài)。
非廣州市戶籍,但與廣州市居民共同生活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申請享受其戶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享受其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也可隨戶主一起申請享受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可單獨提出申請的對象:
1、市內可遷移的廣州市集體戶口人員;
2、低收入困難家庭中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且無業(yè)的重度殘疾人;
3、離婚后無法分戶的原配偶;
4、父母不能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困境兒童。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材料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及身份證明材料
1、《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實后返還)。
(二)申請前6個月的收入證明材料
1、有工作單位的,應當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yǎng)老待遇核定單等證明;非固定從業(yè)人員應提供單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證明;
2、有出租房產、轉租、出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等收入的,應當提供相應合同或協(xié)議;
3、有集體分紅的,應當提供分紅單位的相關證明;
4、屬個體經營的,應當提供納稅相關證明材料;
5、申請人已支出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扶養(yǎng)費的,應當提交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或相應的經公證的協(xié)議書等證明材料;申請人有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扶養(yǎng)義務人的,應提供義務人支付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扶養(yǎng)費的證明材料或聲明材料;義務人認為其不具備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提供不具備履行義務能力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低收入困難家庭證、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出具的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的核對報告等);
6、有其他(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征地補償費、拆遷安置費、退役士兵自主就業(yè)安置費、工傷保險賠償金、交通事故賠償金、商業(yè)保險收益金、接受遺產(捐贈)收入等一次性收入)收入的,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三)家庭財產申報材料
1、擁有房產的,應當提供房產證(包括宅基地證);
2、有機動車(不含殘疾人代步機動車)的,應當提供機動車行駛證;
3、有銀行存款的,應當提供銀行存折和開戶銀行名稱;有涉及大額資金變動的,應提供銀行賬戶明細;
4、持有有價證券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購買商業(yè)保險的,應當提供相應合同、協(xié)議或支出單據(jù)等證明材料。
(四)家庭消費支出情況材料
1、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申請前近3個月的繳費證明;
2、家庭用水、電、燃氣等申請前近3個月的消費單據(jù)。
(五)其他材料
1、無勞動能力或完全(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提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材料;
2、全日制在校學生應提供在校證明;
3、失業(yè)人員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靈活就業(yè)證明、失業(yè)登記證明(或《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證》);
4、殘疾人應當提供第二代殘疾人證;
5、重病患者應當提供有效的醫(yī)療保險指定慢性病診斷證明書或門診特定項目證明書,或申請前6個月內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
6、已婚、離婚或喪偶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非本市戶籍家庭成員應提供在本市居住的證明材料,以及由其戶籍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在當?shù)匚聪硎茏畹蜕畋U洗龅淖C明;
8、其他能夠反映申請人家庭情況的證明材料。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條件
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1年為1120元),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限額標準的,可以申請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
申請人拒絕授權或不配合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調查的,視為放棄申請。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流程
1、申請人帶齊申請所需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2、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過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化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民主評議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收入狀況、家庭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報區(qū)民政部門;
3、區(qū)民政部門進行審查審批,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認定。
4、區(qū)民政部門認定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應當在認定之日起 30日內,向申請人家庭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應當從認定之日當月開始計算)。區(qū)民政部門按照實際保障對象人數(shù)制定月度資金發(fā)放計劃,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按程序每月10日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發(fā)放。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
廣州城鄉(xiāng)2021低保申請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受理申請后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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