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晉王羲之樂毅論書法作品欣賞
東晉王羲之樂毅論書法作品欣賞
樂毅論是我國東晉時期王羲之書寫的小楷代表作品,這部作品有非常高的藝術(shù)價值。它有獨特的藝術(shù)表現(xiàn)力。現(xiàn)如今,樂毅論這部書法作品受到了人們大量的學(xué)習(xí)與臨摹。下面是學(xué)習(xí)啦小編整理的東晉王羲之樂毅論書法作品。
東晉王羲之樂毅論書法作品
王羲之書。小楷。褚遂良在《晉右軍王羲之書目》將其列為第一。梁陶弘景說:“右軍名跡,合有數(shù)首:《黃庭經(jīng)》、《曹娥碑》、《樂毅論》是也。”王羲之書皆有真跡,惟此帖只有石刻。
東晉王羲之樂毅論書法作品
《樂毅論》是三國時期魏夏侯玄(字泰初)撰寫的一篇文章,文中論述的是戰(zhàn)國時代燕國名將樂毅及其征討各國之事。傳王羲之抄寫這篇文章,是書付其子官奴的。有人考證說,官奴是王獻之。這一書跡,早在去東晉未遠的南朝曾被論及。梁武帝在與陶弘景討論內(nèi)府所藏的這篇書跡時說:“逸少跡無甚極細書,《樂毅論》乃微粗健,恐非真跡”,陶弘景表示贊同,曰:“《樂毅論》愚心近甚疑是摹而不敢輕言,今旨以為非真,竊自信頗涉有悟。”那么,梁朝內(nèi)府的藏本,宜是摹本而非真跡。
樂毅論的拓本
越州石氏本 榻本
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藏。傳為宋高紳任湖北轉(zhuǎn)運使時得《樂毅論》刻本殘石於秣陵,石存前半段二十余行。沈括嘗親見,并認為是王羲之親書於石的刻石。宋歐陽修《集古錄跋尾》卷四亦有類似沈括之說的記載:“右《樂毅論》石,在故高紳學(xué)士家。紳死,人初不知惜,好事者往往就閱,或模傳其本,其家遂秘密之,漸為難得。後其子弟以其石質(zhì)錢於富人,而富人家失火,遂焚其石,今無復(fù)有本矣。”現(xiàn)在傳世的《樂毅論》,皆摹刻本。著名者,南宋有越州石邦哲《越州石氏帖》本,明朝有文氏《停云館帖》本、陳巗《玉煙堂帖》本、吳廷《余清齋帖》本、王肯堂《郁岡齋帖》本,清朝有馮銓《快雪堂帖》本?!对街菔咸繁?,僅存二十九行,帖首第一至五行下方缺一角,第一行“初”字,第二行“為劣是以敘而”六字,第四行“必迂回”三字,第五行“其”字。第二十九行僅剩行末“海”字,亦稱“海字本”,與沈括所記相符,當(dāng)是據(jù)高紳所藏殘石舊本摹刻。
余清齋帖本 榻本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队嗲妪S帖》乃吳廷摹刻於明朝萬 歷二十四年(1596),摹刻皆精善,可惜刻於木板。但仍然是明朝叢帖名刻,楊守敬認為“出明代諸集帖之上。”今初榻本,比之《停云館帖》等,尤為難得。其中《樂毅論》帖,未有“異僧權(quán)”三字,其下又增刻“永和四年十二月廿四日書付官奴”一行?!渡汉骶W(wǎng)》卷一錄董其昌跋“梁摹《樂毅論》真跡”云:“余所見《樂毅論》宋榻本,及唐貞觀摹真跡,二本皆無'付官奴'三字,獨此有之。”董氏所見,可能是吳廷收刻《樂毅論》所據(jù)的原本。又,“異”為隋朝朱異的押署,“僧權(quán)”為梁朝徐僧權(quán)的押署,見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敘自古跋尾押署”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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