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為什么不能在駐地談戀愛_軍人不能在駐地談戀愛的原因(2)
沒有手機的年代軍戀是怎樣的愛情
那時候,沒有微信,部隊也不讓使用手機。
1.
忘了在哪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很多年前,沒有電話,通信只能靠寫信。
有一天,駐守在高原的他收到家中來信:妻子難產,速歸!
他趕緊往落款日期一看,已經是一個月之前的事情。
那一年大雪封山,路不好走。
他連忙向部隊請假,花了十多天時間回到家鄉(xiāng)。
還未進家門,他便聽到小孩的哭啼和妻子的安撫。
還好,母子平安。
他在門口,流下了一名邊防軍人的眼淚。
2.
在電話還不普及的年代,軍戀之間的溝通主要靠寫信。
沒寫過幾封情書,怎好意思說你曾擁有過愛情。
一封書信,把文字轉化為溫柔的話語,鐫刻進彼此的內心。
有那感情充沛的士兵,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人偷偷跑到樓頂,就著月光,把一份份思念記下。
不知道有多少老兵,為了寫得一手好字,花了70多塊錢,買了龐中華全套字帖。
而那時候的津貼,一個月才30多元。
3.
那個時候,收到女生的來信也絕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戰(zhàn)友們會嚷嚷著讓你朗讀來信,
幸福洋溢在臉上,拆開時也得小心翼翼。
把每一封信珍藏,等到退伍的時候,
就是好厚一疊。
再回到家鄉(xiāng),和寄信的她一起回味。
這一切,就是彼時軍人的愛情。
4.
曾看到過幾張老照片。
在對越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前線,戰(zhàn)士們在泥濘的戰(zhàn)壕中,翻閱著一封封后方寄來的信件,臉上洋溢著青春的笑容。
有對象的自然很幸福,沒對象的,國家也組織了各大學校的青年給他們寫信。
我寧愿浪漫的相信,其中一定有人留下了寄信地址,
也一定有人在戰(zhàn)后因緣際會,從筆友變?yōu)榱藨偃恕?/p>
5.
90年代中后期,電話慢慢在軍營普及。
等到大多數人打得起電話,那又是更往后的事情。
電話比寫信好,一來互動及時,二來能聽到彼此的聲音。
然而,有時候,打電話也不是那么方便。
當電話那頭說:我愛你,你呢?
你只能嗚嗚咽咽回答“嗯,我也是。”
而絕不能當著就坐在旁邊的指導員說:我也愛你。
6.
再后來,部隊有了電話室,再也不用在隊部或者走廊上打電話了。
官兵有了更多的隱私。
每到周末,電話室門口都排滿了人。
在狹窄的方寸空間里,每一個戰(zhàn)士仿佛都成為了巨人。
即便他受了委屈,即便他滿身傷痕,電話那頭聽到的,總是他剛毅堅強,積極樂觀的聲音。
作為一個新兵,他可能看起來很弱小;但作為一個男友,他一定是頂天立地。
7.
進入21世紀,慢慢出現了一種通訊工具,叫做手機。
當社會已經廣泛使用手機的時候,部隊還在嚴防死守。
手機自然比電話方便,不僅可以隨處撥打,還能夠發(fā)送短信。
多少軍人開始了一場藏手機與找手機的世紀博弈。
最牛逼的是,
有一段時間不知道哪里出了一款無線電話。
長得跟電話一模一樣,但功能卻和手機小靈通類似,不用插線,而是插卡,并且可以發(fā)送短信。
每到晚上,大家就抱著電話按來按去。如果不小心被發(fā)現,就說這個是電話,不是手機。
8.
那時候部隊還沒有漲工資,長途電話費比現在還貴,對于談戀愛的軍人來說,
每個月的電話費,成為在部隊最大的開銷。
每次打電話,他們都死盯著通話時長讀秒。
“親愛的,那我掛啦……”
“等一下,才5分11秒,我們再說40秒,別浪費。”
“哦,好吧。”
“親愛的,我很愛你,等我服完兵役,就回來娶你。等著我。”
9.
再后來,正如你們所知,生活中有了微信,手機也終于進入了軍營。
有很多軍戀的女生抱怨說,我的兵哥哥在手機里。
我突然就想到,以前部隊不讓用手機的時候,
兵哥哥們,都在哪里?
10.
那個時候的軍戀,
都是怎樣的愛情。
軍人戀愛不是想談就能談
戀愛是兩個人之間基于愛慕的感情交往,屬于個人私事范疇,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對其進行干涉調整。但現役軍人的戀愛有所不同,2001年11月9日總政治部發(fā)布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地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干部確定戀愛關系后,應當主動向所在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
由此可知,現役軍人談戀愛有一定的審查程序和條件限制。
軍官和文職干部戀愛要報告審查。政治機關按照現役軍人配偶條件對軍官和文職干部的戀愛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治審查,既是確保軍隊政治純潔可靠,防范不明身份人員以婚姻為跳板混入部隊的重要措施,也是對軍人自身的關心和愛護,對確?;橐鲑|量和維系婚姻穩(wěn)定有積極作用。在過去一段時間和軍人婚姻管理審批嚴格的單位,要求軍人確定戀愛關系之后,結婚之前半年要向組織提交戀愛報告,這種做法從法律角度看,盡管有干涉?zhèn)€人戀愛自由之嫌,但對預防"閃婚"等倉促婚姻和游戲婚姻玩弄異性感情等問題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軍人戀愛的提前報告和審查環(huán)節(jié),除擔負特殊任務部隊和核心崗位人員仍有嚴格要求外,其它部隊和人員已經基本省略或簡化。
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對義務兵的戀愛對象之所以有"一律不準"的嚴格要求,主要考慮:義務服役時間較短,退役后回原籍不利于家庭穩(wěn)定;部隊通常集中駐防,義務兵數量相對較多,允許在駐地找對象將導致當地適婚青年失衡,容量引發(fā)軍民糾紛,也會給軍民關系和部隊形象帶來負面影響;義務兵年齡多數為18-20歲,尚未達到結婚的最佳的年齡,也與軍隊提倡晚婚晚育的要求相左,沒有必要過早談戀愛;部隊嚴格的組織紀律,士兵單獨外出的時機相對較少,與駐地青的談戀愛不但難以建立純潔深厚的感情,還會牽扯工作精力,影響部隊的集中管理和嚴格的組織紀律。
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可以理解為,士官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以不得為原則,以允許為例外。按照《規(guī)定》理解,"不得"為原則的考慮及理由與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相似;而以"允許"為例外,則是考慮到孤兒、傷殘人員和個別超過30周歲回原籍找對象確有困難,在邊疆境縣(市)、沙漠區(qū)、國家劃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區(qū)和總部確定的一、二類島嶼部隊服役等特殊情形,并同時作出須經一定級別政治機關批準和從嚴掌握的要求。但隨著社會形勢的發(fā)展變化和士官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士官在軍隊中的比重逐年增大,為妥善解決大齡士官的婚戀問題,相關要求也逐步放寬。目前,按照2011年四總部頒發(f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中級士官,年齡超過28周歲的男士官或者年齡超過26周歲的女士官,烈士子女、孤兒或者因戰(zhàn)、因公、因病致殘的士官,均可在駐地和部隊內部找對象。
從具體實踐和官兵集中反映的問題來看,由于缺乏權威詳細的解釋,各單位對"部隊駐地"和"部隊內部"的理解還有不少爭議,從嚴或從寬把握的選擇關系到士官群體的切身利益。
看了軍人為什么不能在駐地談戀愛還看:
2.毛姆愛情語錄經典
4.心靈雞湯類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