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競賽規(guī)程
2016年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邵武站)將于5月15日至17日在福建省邵武市舉行,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6年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競賽規(guī)程。歡迎閱讀!
2016年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競賽規(guī)程
一、賽事名稱
(一)分站賽
邵武站、鄂爾多斯站、宣漢站、四平站、安龍站、峨眉山站
(二)總決賽
溫縣站
二、競賽地點和時間
(一)2016年5月15日-17日,在福建省邵武市舉行。
(二)2016年6月2日-4日,在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舉行。
(三)2016年6月26日-28日,在四川省宣漢市舉行。
(四)2016年8月12日-14日,在吉林省四平市舉行。
(五)2016年9月21日-23日,在貴州省安龍市舉行。
(六)2016年10月28日-30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舉行。
(七)2016年11月4日-6日,在河南省溫縣舉行。
四、參加單位
(一)分站賽
各省(區(qū)、市)武術中心、武術協(xié)會,各中國武術協(xié)會會員單位,各武術組織。
(二)總決賽
獲得2016年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6個分站賽各項目累計積分,總積分前8名的運動員均可報名參加。
三、競賽項目
(一)分站賽項目設置
1.個人項目
(1)規(guī)定項目:陳式太極拳、楊式太極拳、吳式太極拳、武式太極拳、孫式太極拳、42式太極拳、24式太極拳、42式太極劍、32式太極劍。
(2)傳統(tǒng)項目:陳式太極拳(器械)、楊式太極拳(器械)、吳式太極拳(器械)、武式太極拳(器械)、孫式太極拳(器械)、和式太極拳(器械)、東岳太極拳(器械)及其他傳統(tǒng)太極拳(器械)。
2.對練項目:各式太極拳(器械)對練。
3.集體項目:(1)規(guī)定項目太極拳、器械集體項目;
(2)傳統(tǒng)項目太極拳、器械集體項目。
(二)總決賽項目設置
1.規(guī)定項目
陳式太極拳、楊式太極拳、吳式太極拳、武式太極拳、孫式太極拳、42式太極拳、24式太極拳、42式太極劍、32式太極劍。
2.傳統(tǒng)項目
陳式太極拳(器械)、楊式太極拳(器械)、吳式太極拳(器械)、孫式太極拳(器械)、武式太極拳(器械)、和式太極拳(器械)、東岳太極拳。
四、參加辦法
(一)每隊可報領隊、教練、隊醫(yī)各1名,運動員人數(shù)不限。
(二)個人項目:每名運動員限報拳術1項、器械1項、可兼報對練項目和集體項目。
(三)對練項目:每隊限報2項,每人限報1項。性別、年齡組別不限。
(四)集體項目:每隊限報集體項目1項。人數(shù)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時按照規(guī)則規(guī)定扣分。性別、年齡組別不限。
五、競賽辦法
(一)遵循中國武術協(xié)會審定的《傳統(tǒng)武術套路競賽規(guī)則》(2012)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二)規(guī)定項目中陳式、楊式、吳式、武式、孫式、42式太極拳和42式太極劍分別采用原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編印的《太極拳競賽套路》、《四式太極拳競賽套路》、1996年編印的《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和1991年編印的《太極劍競賽套路》。
(三)項目時間
1.太極拳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超過4分鐘,3分鐘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2.太極器械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超過3分鐘,2分鐘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3.對練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超過3分鐘,2分鐘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4.規(guī)定項目必須按照規(guī)定套路順序演練,不得增減和改變動作,裁判長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5.集體項目不超過4分鐘,須配音樂(自備CD光盤或MP3播放器),音樂中不得出現(xiàn)說唱等內容,若出現(xiàn)說唱裁判長總扣0.1分,未配樂者裁判長總扣0.1分。比賽時,由本隊教練或領隊負責配合音響師播放音樂。
6.按照各項目運動員比賽順序,每2~6名運動員一組,同場比賽,分別評分。
(四)年齡分組
兒童組:12歲以下(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組:12歲至17歲(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青年組:18歲至39歲(197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中年組:40歲至59歲(1957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老年組:60歲和60歲以上(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六、 分站賽積分辦法
(一)積分方法:
1.賽事積分(各分站賽):
獲一等獎:積5分;
獲二等獎:積3分;
獲三等獎:積2分;
未 獲 獎:積1分。
2.獎勵積分(各分站賽中獲得單項前3名者):
獲第一名:獎勵積分3分;
獲第二名:獎勵積分2分;
獲第三名:獎勵積分1分;
實際參賽人數(shù)在6人以上的合并組別項目:
獲第一名:獎勵積分3分;
獲第二名:獎勵積分2分;
獲第三名:獎勵積分1分;
3.參賽人數(shù)不足6人(含6人)以上的項目的合并組別項目無獎勵積分。
(二)積分相等的處理
1.以比賽中獲單項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則以獲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類推。
2.如獲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則以所得總分高者列前。
3.如總分相等,名次并列。
(三)全國武術太極拳公開賽6站分站賽的比賽結果均記錄成績,由積分系統(tǒng)自動計算并在賽后公布最新積分排名。詳情可登錄中國武術協(xié)會網站查詢(www.wushu.com.cn)。
七、錄取成績與獎勵辦法
(一)分站賽
1.個人項目:按各單項各年齡組別男、女分別設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30%。頒發(fā)獲獎證書和獎牌,其他頒發(fā)參賽證書。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人數(shù),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
2.對練項目:按徒手與徒手、器械與器械(含徒手與器械)及各式太極拳對練項目分別錄取,錄取比例和辦法同個人項目。
3.集體項目:按拳術類、器械類(含拳械混編)、規(guī)定項目、傳統(tǒng)項目及各式太極拳分別錄取一等獎20%、二等獎40%、三等獎40%,頒發(fā)獲獎證書。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隊伍,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
4.各單項各組別男、女報名人數(shù)在5人(含5人)以下時,按同類項目不同年齡組別合并,男、女分別在同一組別內編組錄取。
5.設"武德風尚獎",評選辦法另定。
(二)總決賽
1.錄取辦法
各項目男、女分別錄取前八名,前三名的運動員分別獲得金牌、銀牌和銅牌以及證書,第四名至第八名,獲得證書
2.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勵金牌、證書和1000元人民幣獎金。
第二名:獎勵銀牌、證書和800元人民幣獎金。
第三名:獎勵銅牌、證書和500元人民幣獎金。
八、報名與報到:
(一)分站賽報名時間
1.報名郵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報名截止時間:
(1)邵武站:2016年4月14日24時;
(2)鄂爾多斯站:2016年4月31日24時;
(3)宣漢市站:2016年5月25日24時;
(4)四平市站:2016年7月11日24時;
(5)安龍市站:2016年8月20日24時;
(6)峨眉山站:2016年9月27日24時。
(二)總決賽報名時間
1.報名郵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報名截止時間:溫縣站:2016年10月8日24時。
(三)請各參賽隊于截止時間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將報名表加蓋公章后和運動員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復印件、責任聲明書、人身意外保險單及健康證明一并郵寄至賽會組委會(地址另行通知),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 分站賽報到時間
1.邵武站:裁判員、運動隊于5月13日報到;
2.鄂爾多斯站:裁判員、運動隊于5月31日報到。
3.宣漢市站:裁判員、運動隊于6月24日報到。
4.四平市站:裁判員、運動隊于8月10日報到。
5.安龍縣站:裁判員、運動隊于9月19日報到。
6.峨眉山站:裁判員、運動隊于10月26日報到。
(五)總決賽報到時間
溫縣站:裁判員于11月1日報到;運動隊于11月2日報到。
(六)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九、經費
(一)參賽運動員往返交通、食宿、醫(yī)藥等費用自理。
(二)食宿標準:詳見補充通知。
十、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一)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范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zhí)行,由中國武協(xié)選聘。
(二)裁判員的選派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運動員須自行辦理賽會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辦理者,不予參賽。需委托大會辦理的請在報名表中注明。
(二)各參賽隊報到后,大會醫(yī)務組將對運動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抽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取消參賽資格。
(三)競賽規(guī)則和規(guī)程的解釋權屬于中國武術協(xié)會。
(四)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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