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里約奧運會賽程(2)
林丹里約奧運會賽程
2016年里約奧運會羽毛球賽程時間:
2016里約奧運會項目——羽毛球
一、金牌數(shù):5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二、規(guī)則
為避免運動員可以通過在小組循環(huán)賽階段故意輸球,以選擇淘汰賽階段時的對手,世界羽聯(lián)特別修改了里約奧運會的比賽方法。主要的修改有以下三個方面。
1、修改了小組循環(huán)賽階段的單打分組和抽簽進位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一是改變了倫敦奧運會時的固定組數(shù)和每個小組的運動員人數(shù)。倫敦奧運會時,單打設(shè)16個小組,分別為A至P組,每個小組最多的參賽人數(shù)為4人;上半?yún)^(qū)為A、B、C、D、E、F、G、H組,下半?yún)^(qū)為I、J、K、L、M、N、O、P組。而里約奧運會單打的組數(shù)則改為按參賽人數(shù)設(shè)12至16個小組,最多不超過16個小組,每個小組的參賽人數(shù)為3至4人。
二是雖然各小組還是按英文字母A至P分別表示,但某些組會因參賽人數(shù)的不同而被刪除。
2、單打項目在淘汰賽階段視參賽組數(shù)有輪空位置
根據(jù)新修訂的里約奧運會羽毛球競賽規(guī)程,單打項目在小組循環(huán)賽后還是各小組第一出線,并按由A至P、從1至16的順序進入預先指定的位置進行單淘汰比賽。所不同的是,如果參數(shù)組數(shù)為12、13、14和15時,則相應的位置為輪空位,具體見下表:
3、雙打項目在淘汰賽階段改為重新抽簽進位
根據(jù)新的里約奧運會競賽規(guī)程規(guī)定,雙打項目在小組循環(huán)賽后,還是各小組前2名出線,晉級參加第二階段的淘汰賽(1/4決賽),但參賽運動員不再像倫敦奧運會時,按各小組的字母排列順序進入預先指定的位置進行單淘汰比賽,而是重新抽簽。新修訂后的規(guī)程還規(guī)定,來自同一小組的2對選手在淘汰賽階段將被分開,而各小組的第一名則按以下淘汰表所示分開,第二名的選手則以抽簽進位。
4、錄像回放系統(tǒng)
根據(jù)《羽毛球規(guī)則》,引入即時回放系統(tǒng),通過回放判定羽毛球出界與否。選手可以選擇在一場比賽中提出兩次挑戰(zhàn)。如果挑戰(zhàn)成功,則該選手的挑戰(zhàn)機會數(shù)不會變少。
三、參賽資格
對比倫敦奧運會,里約奧運會參賽資格的其他條件絕大多數(shù)均保持不變。羽毛球項目的總參賽限額仍為172個席位,其中6個席位(男女各3席)為三方委員會的邀請參賽席位;2個席位(男女單打運動員各1名)為主辦國運動員參賽席位,剩余的164個席位(男女運動員各82名)則是根據(jù)世界排名獲得資格的運動員及各大洲代表的參賽席位。
單打席位為男女各34名,其中包括了各大洲代表的席位(不含三方委員會和主辦國的名額)。如有運動員獲得2個項目的參賽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多余名額將用于單打項目。
各雙打項目在世界排名前16的雙打配對將獲得參賽資格,該16對參賽名額包含了各大洲代表的參賽席位。
2016年5月5日的世界排名將用于確定奧運會羽毛球項目的運動員參賽資格,該世界排名是根據(jù)運動員在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日期間所獲得的奧運資格積分而排定的。運動員在此期間參加以下賽事可獲得奧運資格積分:湯尤杯、蘇迪曼杯、世錦賽、超級系列賽、黃金大獎賽、黃金賽、國際挑戰(zhàn)賽、國際系列賽、前瞻系列賽、洲錦標賽(單項和團體)、世界羽聯(lián)批準并同意列入世界排名的其他任何國際賽事。
世界羽聯(lián)對里約奧運會的參賽資格的修改主要有三大方面:
1、縮減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參賽名額
A、縮減了單打的滿額數(shù)
新規(guī)定將男女單打的最大參賽限額由3個縮減為2個,與雙打的參賽資格限額一致,即在每個單打項目中,每個國家奧委會最多只能派出2名運動員參賽。
該規(guī)程上的小變化與倫敦奧運會的不同之處在于,倫敦奧運會時,如果一個國家奧委會有4名單打運動員進入世界排名前4,則該國家奧委會最多可派出其中3名運動員參賽。而里約奧運會,同一個國家奧委會在單打項目中,每個單打項目最多只能派出2名運動員參賽,條件是該2名運動員均進入各單項世界排名前16。
這點與雙打的限額相似,即每個國家奧委會在每個雙打項目中最多只能派出2對運動員參賽,條件是該2對運動員均進入世界排名前8。
B、縮減了每個國家奧委會的參賽名額
由于單打項目參賽名額的減少,致使每個國家奧委會在五個項目的滿額參賽人(對)數(shù)都是2個(對),總參賽名額也從以前的18人縮減至16人(男女各8人)。倫敦奧運會時,一個國家奧委會的總參賽限額為18名運動員,男女各9名;北京奧運會時更多,如果一個國家奧委會在各個單項中都獲得滿額的席位,總?cè)藬?shù)可達到24人。而現(xiàn)在則減少了8名。
C、縮減了給主辦國的參賽名額
里約奧運會僅給主辦國2個單打項目各1名運動員的參賽名額,雙打項目不給予參賽名額。
倫敦奧運會時,給主辦國的最大參賽人數(shù)是2名,不限項目,且如果運動員都符合參賽資格的話,則主辦國的參賽人數(shù)可以超過2名。
2、修改了運動員參賽資格規(guī)定
里約奧運會對運動員的資格要求突出了奧林匹克憲章中對國籍的要求,同時對運動員參加有奧運資格積分賽事的要求也擴大到所有運動員,而不僅限于以三方委員會邀請資格參賽的運動員。
所有運動員都必須在奧運資格周期內(nèi)參加了至少3個有奧運積分賽事中的各自項目(單打和/或雙打)的比賽,并體現(xiàn)在2016年5月5日的世界排名上。
3、改變了確定種子所依據(jù)的世界排名
倫敦奧運會時,確定種子依據(jù)的世界排名是報名截止日前10周的世界排名。而里約奧運會的種子確定卻是依據(jù)報名截止日當周的世界排名,這與倫敦奧運會有很大的差別。
里約奧組委接受報名的截止日期是2016年7月18日,是周一,確定種子依據(jù)的排名是7月21日,是周四,是世界羽聯(lián)每周公布最新世界排名的固定時間,兩個日期在同一周內(nèi)。根據(jù)里約奧運資格確定時間表,2016年7月18日也是世界羽聯(lián)重新分配未使用名額的截止時間。如此,以7月21日的世界排名來確定種子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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