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學年的政治學詳細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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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學年的政治學詳細知識點1
一、意識的本質
1、從意識的起源看,意識是物質世界長期發(fā)展的產物。
(1)意識是自然界長期發(fā)展的產物。一切物質都具有的反應特性是人類意識產生的物質基礎。生物的反應形式是人類意識產生的前提。
(2)意識一開始就是勞動的產物,社會的產物。
2、從意識的生理基礎看,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人腦是意識活動的物質器官。人腦結構的復雜性和組織的嚴密性,決定了它具有產生意識的生理基礎。
3、從意識的內容看,意識是客觀存在的反映。(意識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
總之,物質世界先于人的意識而存在,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物質決定意識。
二、意識的能動作用
1、人能夠能動地認識世界。
①意識活動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主動創(chuàng)造性和自覺選擇性。人不僅能認識事物外部現象,還能透過現象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不僅能認識現在,還能追溯過去,預測未來。
②意識活動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是人能夠認識世界的重要條件。世界上只有尚未認識之物,而沒有不可認識之物。
2、人能夠能動地改造世界。
①意識對改造客觀世界具有指導作用。人們在意識的指導下能動地改造世界,即通過實踐把意識中的東西變成現實的東西,創(chuàng)造出沒有人的參與永遠也不可能出現的東西。
(意識對物質具有反作用,正確反映客觀事物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意識,能夠指導人們有效地開展實踐活動,促進客觀事物的發(fā)展。歪曲反映客觀事物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意識,則會把人的活動引向歧途,阻礙客觀事物的發(fā)展。)
②意識對人體生理活動具有調節(jié)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奮進;萎靡的精神,則會使人悲觀、消沉,喪失斗志。
三、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
1、原理: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正確的意識促進事物的發(fā)展,錯誤的意識阻礙事物的發(fā)展。
2、方法論:
(1)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
(2)要重視意識的作用,重視精神的力量,自覺地樹立正確的思想意識,克服錯誤的思想意識。
高二學年的政治學詳細知識點2
一、知識點
(一)矛盾就是對立統(tǒng)一
1、矛盾的含義: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tǒng)一的關系叫矛盾。
(1)“對立”的基本含義: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斗爭
(2)“統(tǒng)一”的基本含義: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矛盾雙方依據一定條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轉化。
2、正確理解和把握矛盾含義必須注意的問題
(1)矛盾的對立和統(tǒng)一始終不可分割
(2)事物內部和事物之間都存在著對立統(tǒng)一關系
(3)不能把辯證矛盾與邏輯矛盾混為一談
(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1、矛盾普遍性的含義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
(2)矛盾貫穿于每一事物發(fā)展過程的始終(時時有矛盾)
2、正確對待矛盾
(1)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于承認矛盾、揭露矛盾
(2)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3、堅持兩分法、兩點論
(1)對自己要一分二
(2)學會全面理解和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重難點解析
1、矛盾的含義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tǒng)一的關系叫作矛盾”。對這一含義的把握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立”與“統(tǒng)一”作為矛盾的基本屬性,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二者的區(qū)別表現在:第一,“對立”是指矛盾雙方互相排斥、互相斗爭;而“統(tǒng)一”是指矛盾雙方互相依存、互相轉化;第二,“對立”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而“統(tǒng)一”則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二者的聯(lián)系表現在“對立”與“統(tǒng)一”始終不可分割:第一,“統(tǒng)一”離不開“對立”。無論是“依存”還是“轉化”,都以對立面的存在為條件,是與對立面的“依存”,是向對立面的“轉化”。第二,“對立”離不開“統(tǒng)一”。只有具有某種共同基礎、相互依存的東西,才能呈現出“排斥”的傾向?!皬氐追蛛x”、“毫不相干”的東西,是談不上“排斥”的。
(2)既對立又統(tǒng)一的關系存在于“事物自身”。這里我們必須明確兩點:第一,哲學上所講的“矛盾”是客觀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主觀強加于客觀事物的。這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矛盾問題上的區(qū)別所在。第二,“事物自身”既指事物內部,又反映事物之間。存在于事物內部的“對立統(tǒng)一”關系叫事物的內部矛盾,或內因;存在于事物之間的“對立統(tǒng)一”關系叫事物之間的矛盾,或外因。
(3)哲學上講的矛盾不同于邏輯矛盾。邏輯矛盾是指人們在敘述或回答問題時出現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現象,是違背“同一律”的表現;而辯證矛盾是指客觀事物本身所包含的既對立又統(tǒng)一的關系。兩者不是一回事,不能將二者混淆。
(4)此外,不能將“統(tǒng)一”與“對立”分別理解為矛盾的雙方?!皩αⅰ迸c“統(tǒng)一”是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敖y(tǒng)一”是指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斗爭。因此,“對立”與“統(tǒng)一”是指矛盾雙方的“對立”與“統(tǒng)一”,不能認為“統(tǒng)一”是矛盾的一方,“對立”是矛盾的另一方。
2、矛盾概念與聯(lián)系概念的關系
(1)矛盾概念指的是事物內部矛盾雙方既對立又統(tǒng)一的關系。一般地說來它只是指某個特定事物內部矛盾雙方的關系,而不指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系。而聯(lián)系概念指事物之間以及事物內部各個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一般地說它主要是指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系。矛盾概念的內涵強調的是事物內部矛盾雙方對立與統(tǒng)一的關系,即矛盾雙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而聯(lián)系概念的內涵則是強調的事物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這種多元關系構成了一個有機的聯(lián)系網絡,它們是相互作用,帶動著整體事物構成的整體共同發(fā)展。
(2)聯(lián)系與矛盾都是揭示事物間的關系。其中聯(lián)系的實質就是矛盾的聯(lián)系(因為聯(lián)系是由各個具體的事物形成關系網絡,而每一個事物又都是矛盾的統(tǒng)一體,所以聯(lián)系的實質就是矛盾的聯(lián)系),因而聯(lián)系與矛盾緊密相聯(lián),聯(lián)系當中有矛盾,矛盾當中有聯(lián)系。
3、正確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1)矛盾普遍性原理的含義。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貫穿于事物發(fā)展過程的始終,即矛盾無處不在,矛盾無時不有。
(2)矛盾的普遍性包括兩個方面:①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②矛盾貫穿于每一事物發(fā)展過程的始終。所謂“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無論是在自然界、人類社會還是人們的思維領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事事有矛盾。
所謂“矛盾貫穿于每一事物發(fā)展過程的始終”是指每一事物從它產生到死亡,時時刻刻都存在著矛盾。事物在開始萌芽的時候有矛盾,在發(fā)展壯大的時候有矛盾,在將要消亡的時候也有矛盾。盡管有些矛盾一開始比較緩和,后來才逐漸激化起來,但這只是矛盾的差別性問題,而不是矛盾的有無問題。在事物發(fā)展過程中的矛盾一解決,新的矛盾就會產生,又開始了新的矛盾運動。在新舊矛盾之間絕不存在哪怕是一剎那的無矛盾的狀態(tài)。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時時有矛盾。
(3)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注意劃清幾個界限。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成每一事物同周圍其他各種事物之間無條件地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說每一事物內部都包含著矛盾,而不是說每一事物同所有的事物之間都有矛盾。兩個毫不相干的事物未處于統(tǒng)一體中,就不構成現實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條件下,它們共處于一個統(tǒng)一體中時,才能構成矛盾關系。②人們尚未認識、還不能對其具體矛盾作出科學解釋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了。③人們不易覺察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了。一般說來,處于動態(tài)中的、比較激化的矛盾,人們往往易于覺察,而事物處于相對靜止時的矛盾或處于緩和狀態(tài)的矛盾,需要通過思維才能認識和把握。
4、矛盾雙方的轉化需要一定條件
(1)我們在觀察和分析矛盾的時候,必須把對立面看作是生動的、可變動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的東西,而不能把它們當作凝固的、僵化的東西。
(2)矛盾的對立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根本原因在于對立的雙方是互相聯(lián)系、互相滲透、互相貫通的,存在著由此達彼的橋梁,所以,就有了轉化的可能。若構不成矛盾的雙方,“橋”就搭不起來,也就談不上轉化。
(3)但是,要把這種轉化的可能性變成現實性,還必須有一定的條件。所謂條件,廣義地說,是指制約事物存在和發(fā)展變化的諸因素。
高二學年的政治學詳細知識點3
(一)主觀能動性是人區(qū)別于物的特點。它包括著相互聯(lián)系的三個方面:
1、人類認識世界的能力以及人們在社會實踐的基礎上能動地認識世界的活動,突出地表現為“想”;(不僅能了解事物的外部現象,而且能通過抽象思維活動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
2、人類改造客觀世界的能力以及人們在認識的指導下能動地改造客觀世界的活動,即“做”;
3、人類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中所具有的精神狀態(tài),即通常所說的決心、意志、干勁等。
(二)正確地發(fā)揮主觀能動性
1、要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原因:
(1)事物的本質與規(guī)律隱藏于現象之中,需要人們發(fā)揮主觀能動性運用抽象思維能力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
(2)事物不會自動滿足人的需要,只有發(fā)揮主觀能動性改造世界以滿足人類的需要;
(3)人們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需要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克服困難。
2、發(fā)揮主觀能動性所受的制約和限制因素:
(1)客觀因素。包括客觀規(guī)律,客觀條件。(所以必須按照客觀規(guī)律辦事,從客觀實際條件出發(fā)。)
(2)主觀因素。(所以必須不斷積累正確的主觀因素,端正主觀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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