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法制教育演講稿(2)
關于學生法制教育演講稿
1.不是千萬不要隨意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地址、電話號碼、學校名稱、等等真實信息。
2.是最好不要輕易許諾跟網(wǎng)友會面。
3.如非要見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對網(wǎng)上求愛者最好不予理睬。
5.對談話低俗網(wǎng)友,不要反駁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對待。不去理會他,讓他自討沒趣。
三、加強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識
全國因安全事故數(shù)以萬計天真無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領導對中學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質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安全教育”。 在這里我著重給同學們介紹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一.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習慣
1. 不走人行橫道,不靠路右邊走。
2. 不走人行橫道、天橋,隨意橫穿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車輛信號,不服從交通管理。
4. 在車行道、橋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鬧。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離欄。
6. 在鐵路道軌上行走,玩耍。
7. 橫穿鐵路和鉆火車。
8. 不聽從鐵道口管理和信號管理。
(二)中學生騎自行車的問題
1.未滿12歲的兒童獨自騎車。
2.在人行道、機動車道騎車,逆行騎車。
3.騎車橫沖直闖、爭道強行,與機動車搶道。
4.轉彎不減速,不打手勢。
5.在路口闖信號。
6.騎車雙手離把。
7.追逐打鬧,三五并行。
8.手攀機動車行駛,緊跟機動車行駛。
(三)中學生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識。
2.缺乏交通安全知識。
3.缺乏交通安全責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識
1.走人行道,靠路右邊走。
2.橫過車行道,要走斑馬線,或走天橋。
3.要注意各種信號燈的指示(紅綠燈、人行橫道信號燈)
4.上下汽車要避讓過往車輛。
5.不在馬路上逗留、玩耍、打鬧。
(五)正常的騎自行車常識
1.不要騎有故障的車。
2.不在人行道上騎車,非機動車靠右行駛。
3.橫穿馬路最好推車行駛。
4.轉彎時減速慢行,觀察并打手勢。
5.不要雙手離把,不并肩行駛。
6.騎車不打鬧,追逐。
二、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隱患勝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一) 中學生的消防知識
發(fā)生火災的原因:
1. 用火不慎發(fā)生火災。
蠟燭照明、蚊煙香、用電器、液化氣灶
2. 用電不慎發(fā)生火災。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銅線當保險絲、電熱毯、電爐故障
3. 用油不慎發(fā)生火災。
油加熱溫度過高、容器滴漏
4. 燃放煙花爆竹。
5. 吸煙亂扔煙頭。
6. 玩火。
(二)火災的預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爐火。
?、?安全使用液化器。
?、?安全用電。
?、?少年兒童不要玩火。
?、?燃放煙火爆竹要注意場所。
2. 學校防火:
① 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入校。
?、?不要亂燒廢物。
?、?實驗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經(jīng)常檢查電器。
?、?設置消防器材,不破壞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場所防火
學生要做到:
① 不攜帶煙花爆竹到公共場所。
?、?不準玩與火有關的游戲。
?、?不準學生在山林野炊。
(二) 滅火基本知識
1. 隔離法:將著火物移開,不與其他物品接觸。
2. 窒息法:隔離空氣接觸火,用干粉滅火器、砂、濕棉被等物滅火。
3. 冷卻法:用水、滅火器將火冷卻。
4. 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要報清失火地點街道名稱。
四、如何做一名爭紀守法的學生。
1、從小養(yǎng)成遵守紀律的習慣。
古人云:"不依規(guī)矩,無以成方元圓"。英國著名文學家莎士比亞說過:"紀律是達到一切雄圖的階梯",我們要實現(xiàn)心中的理想,就應該時刻不忘記紀律這一"階梯",做遵守紀律的模范,要養(yǎng)成成遵守紀律的習慣,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時刻注意培養(yǎng)自己遵守紀律的自覺性。遵守紀律貴在自覺,自覺是遵守紀律的關鍵。
二是將遵守紀律的道德觀念落在行動上。遵守紀律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行動上。
三是要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國時,劉備在臨終前曾諄諄告誡他的兒子:"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兩句話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道德修養(yǎng)的座右銘。其實,紀律修養(yǎng)也一樣。我們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以小紀而不遵"。
2、要做到學法、懂法。
英國著名思想家溫斯坦萊說過:"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們,這對共和國來說就像沒有任何法律一樣糟糕。"我們青少年正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錯路,必須鋪設好自己的人生軌道,這就是要注意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否則,便會因為不知法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同學們:我們是民族的希望,祖國的棟梁。 讓我們肩負起國家的歷史使命,學會自我保護,學會求知,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紛繁的大千世界里, 健康,快樂,平安的成長。 讓生命的航船繞過一道道暗礁和險灘, 乘風破浪,揚帆遠航!
關于學生法制教育演講稿篇3
各位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在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關于法律的問題。
說實話,我今天在這里十分的緊張,其實我們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幾個月剛滿16周歲。在生日那天,我其實心情是相當復雜的。因為16歲在法律上是一個奇妙的節(jié)點。我們就先從年齡說起。
在16周歲以后,我們便就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說在16周歲以后我們必須獨立完全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也就是我們16周歲后,發(fā)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qū),就是認為18周歲是一個時間節(jié)點。但是這個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法律必須對每一個公民負責。所以啊,我在16周歲當時感嘆良久,心說,自己是沒有“機會”干點驚天動地的事了。但是過了兩天我就釋然了,因為老師講了,有8種行為14周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品罪8種犯罪行為。
我想這些行為離我們大多數(shù)人來說是非常遙遠的,但是作為一個熱血青年,有的時候也難免沖動。而這種沖動很容易便導致犯罪。而這個其中,和我們關系最密切應該就是關于打架斗毆的問題。我想我們大部分人都有沖冠一怒的時候,有的時候生氣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個人干一架,覺得挺瀟灑,發(fā)泄發(fā)泄,是吧。但是很多惡性案件就是這樣發(fā)生的。試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別人達成重傷,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許很多人回想,用拳頭打人應該也不會造成多大傷害吧,但是這個事可保不準。曾經(jīng)我我的老家焦作,有兩個人打架,為了一個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從冠一怒為紅顏,一個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當場死亡。檢查結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說這個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這種事情也許發(fā)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發(fā)生,這就是一個巨大的悲劇。
作為一個熱血青年,有時候會沖動,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們可以沖動,可千萬不要辦傻事。我們都已經(jīng)慢慢長大,我們需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這樣才能讓自己更好的適應這個社會。都看過《武林外傳》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歡用一記“排山倒海”解決一切問題,但是發(fā)現(xiàn)每次都會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呂秀才說,生氣的時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卻如此暴躁,這樣不好,不好。電視劇里面這招挺管用吧。其實這就是一種心理暗示,每當自己沖動的時候,給自己一個暗示,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很多不必要的傷害就會被避免了。
還有就是大家慢慢長大了,娛樂活動增加了,物質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認識到了錢的重要性了,是吧。沒錢了,向爸媽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歡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護費,這個就不對啦。16周歲以下,是不構成盜竊罪的,但是搶劫就不一樣了。很多時候,搶劫和盜竊只有一線之差。比如你玩?zhèn)髌?,沒點卡了,想去隔壁鄰居家投點錢先,結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發(fā)現(xiàn)了,怎么辦?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盜竊,如果你不滿16周歲,你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媽知道,拿起一個棍子悶下去,打傷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搶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還是那一句,這個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盜竊如果數(shù)量過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勞教。所以古語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即使我們不可能每個人成為君子,也不要去觸動法律的底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說了下關于刑事方面的一些問題,我下面就說一下關于民事法律方面的問題。還是從年齡說起吧,10歲前我們是無行為能力人,10歲到18歲時限制行為能力人,18歲后完全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16歲在這里也是一個奇怪的節(jié)點,在16歲到18歲,如果個人能夠自己賺錢養(yǎng)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對我們有什么影響呢?這個從購物方面的表現(xiàn)最明顯。我們在10周歲前,原則上是不具有購物能力的,但我們也經(jīng)??吹叫W生弟弟妹妹們拿著幾塊錢在大街上買些零食,因為數(shù)額較小,這個也就無所謂了。但是曾經(jīng)有一個8歲的小孩子,生爸媽的氣了,就拿著爸媽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頓滿漢全席,花了幾千塊錢。也不知道飯店經(jīng)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給那孩子上菜了。這個孩子的父母不干了,畢竟一個8歲小孩花了幾千塊,夫妻倆兩個人工資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結果是飯店按照成本價收取費用,也就說飯店不賺錢。畢竟法律也要保護飯店的利益。
關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個就比較復雜了,法律上規(guī)定可以進行與他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與“年齡、智力相適應”,這個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舉一個例子,一個17歲的男生,參加計算機比賽,獲得了2000塊獎金,但他沒有經(jīng)過父母同意,就將2000塊全部花光買了一個打印機。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狀告商家,認為17周歲不具備一次性消費2000元的民事行為能力。對于這種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經(jīng)驗來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歲男生已經(jīng)有處理自己獎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長敗訴。
民法更多的強調(diào)我們作為公民的權利,因此對于民法我們需要更多的關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規(guī)定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民法,還是刑法,都是一種社會規(guī)范,是國家為公民設定的道德底線。
英國大法官丹寧勛爵曾經(jīng)說過:正義不僅要實現(xiàn),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xiàn)。我們所做的,就是以實際行動使公平正義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們的日常生活沿著法治的軌道進行,使人們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以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遠兮”,許許多多個日子我們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也還要繼續(xù)這樣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會關心;
唯有關心,才會行動;
我希望我今天的說的這些能夠起到一點作用,匯溪流以成大海,積壘土方成巍峨”,讓我們共同努力吧,讓守法成為一種修養(yǎng)、一種品格、一種文化,成為我們每個人的一種習慣!
謝謝大家,我今天的演講到此結束,希望大家開開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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