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堂教育心得:語文課需要文學思維
學習啦:用文學的思維上語文課,把文學思維的思考方式帶給每個學生,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篇《語文課需要文學思維》。
前一個月復習文言文,進行到八年級的大篇目歐陽修的《醉翁亭記》時,遇到一件小事。下課回辦公室的路上,一個學生攔住了我的去路,說自己在做課外資料時遇到了問題。我低頭看題,是關于“泉香而酒洌”的釋義。孩子答的是:“泉水透著芳香而酒色清澈。”補課班老師在“芳香”和“清澈”上各打了一個叉。我不解,孩子告訴說:正確答案是“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并轉(zhuǎn)述老師的解釋,說這是文言中常用的詞序顛倒法。
我立刻疑惑了。歐陽修明明是說“泉香而酒洌”,為什么偏要解釋成“泉洌而酒香”?或者我們相信別一種說法,歐陽修原來寫的不過是“泉清而酒洌”,是蘇軾大筆一揮改成了“泉香而酒洌”。那么,蘇軾為什么這樣改,而我們既然接受這改動,認為它比“泉清而酒洌”、“泉洌而酒香”好,在解釋的時候,為什么又認定“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才是對的呢?
認為“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為正確,理由大概是泉沒有香味。然而泉真的不能有香嗎?以科學思維的觀點看,大概確是如此的。然而以文學思維的眼光,則泉有香味并不是什么特例。不但泉可以有香,花還能鬧——所謂“紅杏枝頭春意鬧”,山、月也會冷——所謂“淮南皓月冷千山”,太陽也可聽得聲音——所謂“羲和敲日玻璃聲”,聲音也可有形而圓——所謂“嚦嚦鶯歌溜的圓”。這就通感吧:感覺之間的混而相通,在一種感覺印象中交錯著別一種感覺印象。通感的心理基礎在于人的感覺本來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也就是說,在感覺的世界里,它們其實是一個渾然的整體,統(tǒng)攝于一個統(tǒng)一的、全體的人。因此,通感其實是一種很普遍的心理經(jīng)驗,所以顏色有冷暖之分,聲音也有明暗之別。
只是可能在文學中,通感的表現(xiàn)更精微、新奇、獨特。只有在科學的、分析的態(tài)度中,人的各種感覺才分裂為彼此隔絕、互不相關的領地。正是因為科學的“分而治之”的態(tài)度,破壞、瓦解了人之為人的統(tǒng)一感,把一個統(tǒng)一的、整體的人分析為許多彼此隔絕、排斥、分裂的人的碎片。
文學的目的之一,就是通過感性的解放、重整、醒覺,重新恢復人之為人的統(tǒng)一感。歐陽修所說的“釀泉人”,地處“野芳發(fā)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陰”的地方,那么野芳的幽香不就是泉水的幽香嗎?怎么能說泉無香?“釀泉為酒”,酒既有香,泉又怎可無香?這是感覺的、感性的思維方式,也是全體、整體的思維方式,也是文學的思維方式。
《醉翁亭記》是抒情的文學,不是科學的說明。所以,我們讀它,首先以感覺、感性的方法領悟它、感受它、喜愛它,而不應該僅僅以科學的、邏輯的方法說明它、分析它、解剖它。
我在語文路上走的時間并不長,拿不準是否真的有文言翻譯中的“詞序顛倒法”,如果真有,我淺白的以為語法的這種設置在這里是不適用的。事實上,如果真要從語法上為之解,能不能說“泉香而酒洌”也應該是互文——“泉香而酒洌”者,泉又清又香,酒也又清又香也——所以,仍然不能回避泉是不是香的問題。
教語文第八年,我才開始嘗試以教育敘事的方式思考和整理這些錯位的問題,可能確實比其他許多老師晚了許多也淺了許多,但我也確實略略想了如下問題:
1.語文課缺少魅力,效果不佳是初高中孩子,尤其是畢業(yè)班的孩子的共識,視語文為一門尷尬的學科,是為了什么?
2.語文課,理應有人文教育乃至倫理教育的功能,但是這里的人文功能、倫理功能是不是都應該作最廣泛意義的理解?我以為,語文課的人文性,其著眼點在通過開發(fā)學生的感受力,特別是對于語言的感受力,養(yǎng)成正確的趣味,從而激發(fā)出學生身上美好的人性。
3.科學思維在語文課堂上的大行其道,是不是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文學趣味的普遍墮落?每年到頒發(fā)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中國人總少不了抱怨一回,疑心人家歧視我們。然而,回頭檢視一下我們自己的語文課堂,語文思維的缺失,是不是讓我們錯過了許多文學感悟力很好的孩子?
前些年,許多語文人在一起研究“在希望的田野上”這個歌名是不是正確,我們的語文課堂,某種程度來說,一直在延續(xù)這個問題的講解。我還是希望,自己作為老師,能夠在語文課堂為學生保留那美好的一刻,那作為一個整體的人充溢著豐盈而統(tǒng)一的感受力的一刻,哪怕它短暫、哪怕它轉(zhuǎn)瞬即逝——因為,除了在語文課堂,這樣的一刻已經(jīng)毫無容身之地。
公眾號:曲一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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