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以的用法
古文中以的用法
古文字,即古代的文字,在中國則特指秦以前留傳下來的篆文體系的文字,如甲骨文和金文還有蝌蚪文。古文中以的用法有哪些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古文中以的用法,歡迎閱讀
古文中以作為代詞的用法
表示指代,可譯作“這”、“這樣”。
例如:① 子貢曰:“無以為也!”(《論語•子張》)譯:子貢說:“不要這樣做!”
古文中以作為連詞的用法
只表順接,不表轉折。
1、表原因,作“因為”、“由于”解。
例如:① 是以謂之“文”也。(《〈論語〉十則》) 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用“文”做他的謚號。
2、表目的,作“(用)來”解。
例如:① 河曲智叟亡以應。(《愚公移山》)譯:河曲智叟沒有話來回答。
3、表結果,作“以至”解。
例如:① 以至于寸。(范曄《樂羊子妻》)譯:以至達到一寸。
古文中以作為副詞的用法
相當于“己”,表示事情已經完成或結束,可譯成“已經”。
例如:① 以嚙人,無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說》)譯:(假設)已經咬了人,就沒有辦法治好了。
古文中以作為介詞的用法
1、引出動作、行為的工具或憑借。可譯為“用”、“憑”、“根據(jù)”等。
例如:① 以刀劈狼首。(蒲松齡《狼》)例句中“以”引出“劈”的工具“刀”,“以”譯為“用”。
?、?以我酌油知之。(歐陽修《賣油翁》)例句中“以”引出“知之”的憑借(或根據(jù))“酌油”,可譯為“憑借”。
2、引出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勺g為“把”。
例如:① 醫(y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例句中“以”的賓語省略,可譯為:醫(yī)生喜歡給沒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為(自己的)功勞。
② 以告富者。(彭端淑《為學》)譯文:把他的情況告訴了富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