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公務員考試要考法律
公務員考試為什么要考法律知識?
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增加法律知識的內容。作為公務員來講,尤其行政執(zhí)法人員,他主要任務就是履行法定的職責,因此必須要求他在履行法定職責的時候知道他履行的是哪些法律規(guī)定的職責,行使這些權利的時候還有哪些約束、哪些規(guī)范、哪些程序,在公務員考試這關里,要特別強調加重法律知識的比例。
近幾年國家公務員法律知識
在2007年以前,常識判斷部分涵蓋法律、政治、經(jīng)濟、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
到了2007年,常識判斷部分就全部考查法律基礎知識,涉及憲法、民商法、經(jīng)濟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等。各地公務員亦有此趨勢。
2003、2004年法律部分的比重相對而言還不是很高,但2005年便有了量上的大變化,無論一類還是二類在比重上都首次突破了50%,而在2006年的二類試卷中,法律常識在整個常識判斷中達到了五分之四,直到2007年常識部分全部都是考查法律知識。“由此可見,近年來國家對考生法律知識的考察力度明顯加大。”專家分析說。
公務員考試:對涉及法律部分考查的形式:
1、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法律常識部分:客觀題(單項選擇題)在定義判斷中也有涉及。
2、申論之“依法行政”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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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蘇省公共基礎知識中法律知識的考查;
4、上海專業(yè)課筆試中的《政法》一科。
國務院決定:公務員考試加大法律知識測查力度
六月份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二、大力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五)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在公務員考試時,應當增加法律知識在相關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對從事行政執(zhí)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務員,還要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由此可見,法律基礎這部分是很重要的板塊,我們必須要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