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對南京出租車改革的期待
導語:出租車本身就具有公益性而且涉及面又廣,在調整出租車收費時既要考慮到合理性又要考慮到公平性。所以,出租車收取返空費就不能一刀切,必須嚴格建立在社會客觀實際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做到利益各方的平衡。
不能只惠及司機
“份子錢”降低,經(jīng)營權無償使用,20公里以上加收返空費,南京市推出的這一系列調整措施,對于出租車駕駛員是重大的利好。但是很遺憾,南京市邁出的這一步,并沒有超越出租車行業(yè)的內部范圍。其受惠的直接對象,僅是駕駛員而已。對于乘客而言,車費非但沒有降低,還有可能因為“長途”搭乘被收取50%的返空費。
雖然有關方面一再聲稱返空費的業(yè)務量僅占到總量的2.39%,但那只是2011年的數(shù)字,并且我們的城市發(fā)展一直在攤大餅,幾年過后,誰知道建成區(qū)的面積又該有多大?從城市的這一端到另一端又該有多遠?可以認為,返空費的業(yè)務量只會越來越多,絕不會減少。
形象地說,南京市對出租車的改革,只是“肉爛在鍋里”,是對利潤分配比例的內部調整。政府讓利了,公司讓利了,但駕駛員只是得利,并沒有要求他們向乘客讓利。為什么會這樣呢?想來,無非就是出租車公司的高額“份子錢”已經(jīng)導致司機們群聲鼎沸。比如,因為不堪忍受每個月7000元的“份子錢”,1月8日下午,南京發(fā)生了不少出租車停運事件。相對來說,現(xiàn)在的士司機這個群體已經(jīng)變得不太好惹。但是乘客就不一樣,他們的利益訴求是分散無序的,是不具備視覺沖擊力的。在出租車利益調整這盤棋上,他們是好捏的軟柿子。
在南京市政協(xié)十三屆三次會議舉行的專題議政會上,南京市市長繆瑞林針對的哥降低“份子錢”等訴求曾表示:不光是出租車司機的利益,還有市民消費者、出租車企業(yè)的利益都要兼顧。但愿繆市長的這番話有一天會得到落實而不是落空,能讓出租車公司、駕駛員、乘客共享改革紅利。否則,出租車改革將失去廣泛的民意基礎,成為有關部門、公司、司機的內部游戲。 (婁獻忠)
出租車改革不能
止于降低“份子錢”
長期以來,出租車司機對出租車公司收取不菲的“份子錢”都頗有怨言。但是,即便如此,出租車“份子錢”還是依然不斷攀高,令出租車司機苦不堪言。如今,南京市沒有食言,在公眾的翹首企盼中降低了“份子錢”,著實是一件利好消息,而公眾也期待南京市的做法能夠得到更多城市的積極響應,從而打破“份子錢”居高不下的怪圈。
然而,對于南京市降低“份子錢”的做法,還是應該保持理智審慎的態(tài)度,切忌盲目樂觀。就目前來看,南京市降低“份子錢”,并沒有以公開“份子錢”構成及成本為前提,也沒有就“份子錢”收取多少合適作出說明,公眾只是看到了降價的表面現(xiàn)象。“份子錢”的降低,不過是一種“單方意思表示”,降低“份子錢”的標準和幅度,缺乏民意吸納和考量。而且,降低“份子錢”避開了壟斷經(jīng)營的弊病,而公眾最為關心的,則是如何淡化壟斷色彩。
其實,出租車“份子錢”應該如何降,怎么降,具體的標準和幅度如何,公眾對此的質疑并不是空穴來風。從這方面而言,相關部門就要拿數(shù)據(jù)說話,讓公眾對“份子錢”的構成和成本做到心知肚明,不能只是打“啞語”。畢竟,如此大的“利益蛋糕”面前,即便降低三五百的“份子錢”,能否觸及壟斷經(jīng)營成本底線,公眾自然抱有疑問。
進一步而言,降低“份子錢”只是解一時之困,并不是長久之計。就目前而言,出租車行業(yè)在我國屬于政府特許經(jīng)營的范圍,個人不能持有出租車運行權,只要是想從事出租車行業(yè),就必須要繳納“份子錢”,掛靠在出租車公司。那么,即便降低了“份子錢”,但是囿于壟斷經(jīng)營的屬性,一張出租車運行許可證依然是稀缺資源,價格被熱炒也不足為怪。比如,根據(jù)媒體報道,一輛即將報廢的出租車在福建省邵武市竟被賣到30萬元左右的高價,其源頭上正是出租車運行許可證稀缺所致。
事實上,如果出租車運行許可證依然處于壟斷態(tài)勢,并且被少數(shù)人或者公司所掌控,即便降低或者取消“份子錢”,出租車運行許可證還將會通過高價競爭得到。那么,當前的出租車行業(yè)中的矛盾,恐怕還是難以解決,甚至會出現(xiàn)更為嚴重的勢頭。降低“份子錢”只是出租車改革第一步,不過是在“淺水區(qū)”徘徊。最為重要的,還是要向“深水區(qū)”挺進,在降價的基礎上,找準市場與政府之間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