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獨子證政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qū)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獨子證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陜西省繼續(xù)辦理獨生子女證
根據省衛(wèi)計委消息: 根據目前基層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工作實際情況和廣大群眾需求,經請示省人大法工委同意,決定延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證時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繼續(xù)辦理。各市(區(qū))衛(wèi)生計生局(委)要加強協(xié)調,精心指導,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同時,要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熟悉辦證政策和程序,做好辦證的各項服務工作,真正方便群眾。今后,凡是符合辦證條件的,可隨時申請辦證,避免出現扎堆辦證的發(fā)生。
獨子證辦理程序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zhèn)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fā)《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fā)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后,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zhèn)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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