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流轉新政策
農村土地制度這些年一直處于改革過程中的不穩(wěn)定狀態(tài)。農村土地的政策有哪些可以值得關注的地方。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年土地流轉新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有什么意義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這次土地確權以影像為主建立數據庫,實現電腦信息化管理,能徹底解決原來土地承包檔案缺失,承包地塊空間位置不明、四至界線不清、地塊面積不準的問題。由縣級人民政府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不僅能明確承包權限,消除爭議糾紛,用承包經營權證抵壓貸款,還可以消除農戶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如何確定
農村土地確權是以二輪土地承包為基礎,確定承包地塊空間位置,弄清四至界線和面積大小,消除土地糾紛。由縣農業(yè)局聘請專業(yè)測繪公司以村組為單位進行,縣、鄉(xiāng)、村三級共同配合,分入戶權屬調查、測量地塊成圖、結果公示審核、簽合同建帳簿、發(fā)證建數據庫、資料整理歸檔幾個主要步驟完成。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何時確?農戶應如何配合
土地確權主要工作從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經基本完成入戶調查與資料收集,目前正在開展上山指認地界階段。廣大農民朋友們請保持手機暢通,聽村干部通知,要認真配合,不害怕麻煩;實事求是,不虛報地塊;認真核對,看兩輪公示,確保登記真實準確(本次延誤登記的農戶短期內不再安排補充登記)。
四、林地如何確權
按國家退耕還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權證的不再進行登記,農戶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棗樹、核桃樹、蘋果樹等樹木的仍要進行登記。
五、進城落戶農民如何登記
整戶進城落戶,遷入設區(qū)市的,不再進行確權登記,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戶遷入小城鎮(zhèn)或部分家庭成員遷入市區(qū)市的,根據農戶意愿進行登記。
六、規(guī)劃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記
根據土地整理前各農戶的地塊信息,合理確定相關農戶的承包地塊,然后按重新確定后的地塊進行登記。
七、農戶開墾集體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記
農戶開墾的集體荒地,不屬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確權登記,是否收回由村組集體決定。對集體允許農戶經營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明確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額。
八、同一村組農戶轉讓、轉包、互換的土地如何登記
上述三種土地流轉方式流轉的土地,流轉雙方沒有糾紛的,均按現占有土地的承包人進行確權登記。鼓勵同一村組農戶進行承包地塊互換,將分散的小地塊能過互換形成集中的大地塊進行進行登記,既利于農戶規(guī)模種植,又利于對外有償流轉。
九、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guī)范、多元保障機制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墒乾F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yè)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十、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范圍途徑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于村辦企業(yè)、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閑置,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征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yè)比較發(fā)達的地區(qū),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qū)落實一戶一宅。而對于那些在城鎮(zhèn)落戶的農民,他們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日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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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種情形將拿不到種地補貼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guī)定,不屬于農村集體耕地的灘涂、行(蓄)洪區(qū)、湖垸、河道等已經圍墾、種植作物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二、國家已頒發(fā)林權證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還林(草)補貼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三、經縣級人民政府認定,長年拋荒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四、經縣級人民認定,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五、作為畜牧養(yǎng)殖場占用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六、成片良田轉為設施農業(yè)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補貼,包括以下情況:
1、是在設施農業(yè)項目區(qū)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如,工業(yè)化作物栽培的連棟溫室、水產養(yǎng)殖池塘、工廠化養(yǎng)殖池、育種育苗場所、農業(yè)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jiān)測用地和環(huán)保設施用地。
2、是農業(yè)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yè)企業(yè)等從事糧食生產的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用地。
七、非農業(yè)征(占)用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予補貼。
八、高效農業(yè)一律不在補貼范圍內。
九、國家規(guī)定補貼原則上發(fā)給有承包權的農民,但是有合同規(guī)定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土地流轉時合同沒有寫明土地歸誰,甚至只是口頭協議的,拿補貼時就會很麻煩。因此提醒大家,土地流轉一定要簽好合同,并且寫明補貼歸屬方,作為日后獲得補貼切實依據。
農村土地政策新動向
變化1、閑置土地面臨回收
農村土地拋荒問題如今日益嚴重,有的是因為當地農民進城打工或者在城市購房,也有的是農業(yè)經營者毀約棄耕后拋荒;被閑置的土地包括農用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類型,嚴重浪費了農村的土地資源。
鑒于農村土地改革的整體態(tài)勢,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國家對于這些現象顯然不會坐視不管。根據《土地管理法》,閑置土地屬于違法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
2017年,國家將更嚴格地對待拋荒問題,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xù)兩年或兩年以上棄耕拋荒的,原發(fā)包單位有權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fā)包耕地。建設用地拋荒多年的,也將由村集體回收并重新進行分配。
變化2、二輪承包新期限將出臺
第二輪承包期最晚將在2028到期,很多規(guī)模經營者在土地流轉時都會特別關心土地承包期的問題,到期后的土地究竟怎么處理?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二輪承包期滿后的耕地延包辦法,以及新的承包期限等方案的制定正在有序進行中。
從目前的態(tài)勢來看,由于國家近幾年的政策都是在逐步盤活農村土地,包括三權分置、兩權抵押貸款等,可以預見新一輪的土地改革的方向肯定是利于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
變化3、農村建房審批更嚴格
在我國不少農村地區(qū)都有用耕地建房的情況,實際上這些都屬于違法亂建行為,只是很多時候執(zhí)法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過去了。
2017年,農村建房審批會更加嚴格,對于違法占用耕地、超量多占等情況,一律不予批準。對于沒有獲得批準就建房的,相關部門將依法拆毀。
變化4、宅基地改革加速
目前我國農村的宅基地尚不能自由流轉,但有償退出機制已經開始在全國不少地區(qū)試行,利用閑置宅基地開發(fā)農家樂項目目前也得到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肯定和鼓勵。根據《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試點都已經在探索過程中。
變化5、自行開荒的土地不能確權
根據2017年農村土地確權的最新政策,農民自主開荒的土地無法得到確權,這也意味著這類土地將無法獲得補貼,并且依然歸屬于村集體,農民可以暫時耕種,但今后一旦有新的政府規(guī)劃,自行開荒的土地將被無償上交。
變化6、土地紅利向可持續(xù)利用傾斜
綠色生態(tài)可循環(huán)的農業(yè)項目是近幾年來國家重點鼓勵的方向,傳統(tǒng)農業(yè)的生產方式對環(huán)境、土質均造成影響,不符合未來農業(yè)發(fā)展方向。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高質量的土地和人均用地都較為吃緊,可以預見土地紅利也勢必會向可持續(xù)有效利用的土地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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