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的汽車保險新規(guī)定
汽車保險是財產(chǎn)保險的一種,它伴隨著汽車的出現(xiàn)和普及而不斷發(fā)展成熟。那么16年汽車保險有什么規(guī)定呢?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做的整理,希望對你們有用。
16年汽車保險規(guī)定
新規(guī)一:保險責任更寬
今年此番改革后的商業(yè)車險條款在原有基礎上明顯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
1、原來車輛沒掛牌時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新條例也可賠
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此次條款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
2、自家車撞自家人的,可以獲賠:
新條款規(guī)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xié)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在商業(yè)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也就是說開車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圍。
3、意外導致車上人員撞傷的,可獲賠償
冰雹、臺風、暴雪等自然災害和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也可以獲得賠償。
4、“高保低賠”問題得到調整
原來的高保低賠,即是投保車輛無論過了多少年,投保時都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繳納保費,而在賠付時卻只按比例進行理賠,但是在改革后,保費的確定就與新車購置價脫節(jié)了。
1、變化前
比如一臺車10萬塊錢,投保10萬,開了兩年后還是要投保10萬,但是發(fā)生事故之后,保險公司是按照折舊后價格賠付。
2、變化后
比如新車一臺車10萬,投保10萬,兩年后按照折舊后價格投保,不再是10萬。
新規(guī)二:費率與風險掛鉤,出險頻率有效降低
車險改革前:在實行保費浮動機制以前,小事故賠付一直居高不下,或者多車輕微刮擦,一直讓眾保險公司深感頭疼,于是,才有了如今改革后加大“保費浮動機制”即上一年度理賠次數(shù)多了,來年的保費就會上浮,甚至遭到保險公司拒保。例如:出險一次不打折,兩次上付25%,三次是50%,四次75%,五次以上是兩倍。
車險計算公式變臉
原保費計算公式:保費=(車價*費率+ 基礎保費)*調整系數(shù)
新保費計算公式:保費=[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費率調整系數(shù)
改革前,新車購置價相同,則保費相同;改革后,不同車型新車購置價相同,但因為風險的差異,保費也就不一樣了。
對后市場的六個影響
1、車險價格與駕駛行為密切相關
車險費率化后,車險定價的因子,將實現(xiàn)從“車”到“人”的轉變。車險一旦真正實現(xiàn)費率市場化,好車主的保費將被降下來,因為這一部分不出險或出險很少的車主;而常出險的車主,今后的保費就可能很貴了,每出一次險保費可能就會大幅上升。
2、同價位車型車險價格完全不同
車險費率化改革后,消費者在買車時,除了關注車型車價本身,最關注的可能就是這款車的“基礎保費”是多少。這個“基礎保費”,就來自于基于這款車汽車零部件更換價格的標準。如果你選擇了購買了一款“基礎保費”很高的汽車,未來無論你來自“人”的因素的駕駛習慣是多么的優(yōu)異,那你也必須是承受著“車”因素的高富帥。
3、二手車真實車況不再遮遮掩掩
中國汽車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后,實現(xiàn)從“車”到由“人”定價,將從根本上推進中國二手車交易。因為中國汽車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我們需要收集分析和應用來自駕駛者的“人”的因素,那么,未來二手車基于駕駛者的因素,我們也完全知道。這個“知道”,就是車主的駕駛行為,他的每一段里程、每一個動作都會被數(shù)據(jù)化。
4、現(xiàn)行汽車維修體系將面臨沖擊
如果不出預料,很快將有一大批社會維修機構,成為億萬私家車主出險后汽車修理的新選擇。也許在不久的將來,你出險報案后,定損員就不會像以前那樣把你推薦到4S店去送修,而是去一些經(jīng)過保險公司認證的社會維修企業(yè)。
5、車聯(lián)網(wǎng)嫁接車險成為終端應用
中國汽車保險費率市場化的改革,我們過去是需要“車”的因素,我們現(xiàn)在更需要“人”的因素。人的因素從何而來?基于車聯(lián)網(wǎng)硬件的數(shù)據(jù)收集,就是“人”的因素的重要來源之一。
6、按里程按天氣買車險成為可能
中國汽車保險的費率市場化改革,還將有一個“創(chuàng)新條款”即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根據(jù)自由數(shù)據(jù),自行擬定創(chuàng)新條款,共同構成汽車保險的商業(yè)條款。這意味著不僅費率玩法放開了,未來打法即一臺車怎么保,可能不同的保險公司也會玩出不同的花樣來。不同的保險公司,他們的市場發(fā)展定位是不一樣的,有的保險公司需要的是保費規(guī)模,有的保險公司需要的是優(yōu)質客戶,有的保險公司需要的是綜合成本率可控。
汽車保險的購買技巧
第一、警惕車險文字陷阱,在機動車等商品交易中,一些銷售商往往會利用消費者在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及對合同條款未能細致審查的疏忽,故意設下“訂金”陷阱,賺取不義之財。主要手段為:在格式合同中,將消費者預付的款項表述為“訂金”而非“定金”。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訂金”只是預付款,不具備懲罰性,合同未履行只能要求退還;而“定金”具有懲罰性,給付定金方違約不得要求返還,接受定金方違約應雙倍返還。
第二、要知己知彼,做到“對癥下藥”,選擇自己最需要的保險種類。如果車輛防盜性較差,又經(jīng)常停放于無人看管的停車場,則應投保盜搶險。
第三、要合理搭配險種和責任限額,做到保障充分。例如對于上下班代步的微型車,可選擇10萬元或15萬元限額的商業(yè)三者險。
第四、要巧用特約條款和風險調整系數(shù),節(jié)約保費支出。
第五、要謹慎駕駛,避免多次理賠。保險條款和費率規(guī)章中有“無賠款優(yōu)待及上年賠款記錄費率調整系數(shù)”,對上年或連續(xù)數(shù)年無賠款的,保費最大可優(yōu)惠30%。
第六、要謹慎選擇銷售渠道,不同的銷售渠道往往會有不同的效果。一般講,直接在保險公司營業(yè)網(wǎng)點、通過保險公司電話銷售中心或電子商務網(wǎng)站購買會得到保費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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