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財產怎么認定并證明(2)
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的區(qū)分
在區(qū)分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時,應掌握幾個標準:
1.當家庭成員只有夫妻二人時,家庭的全部共有財產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 財產。夫妻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份額就是死者的遺產。夫妻一方 死亡時,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份額就是死者的遺產。夫妻一方死亡開始繼承時, 也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統(tǒng)統(tǒng)作為死者一方的遺 產來繼承。但在區(qū)分遺產與夫妻共有財產時,也應當分清夫妻個人財產與夫妻共 有財產的界限。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規(guī)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如房屋、存款、 衣物、生活用品、圖書資料等;婚前接受的贈與、遺囑或繼承的財產;婚前各自 為結婚準備的物品;復、轉軍人的復、轉費、醫(yī)療費等,在婚后約定為個人財產 的,就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如無事選約定,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在家庭成員中除夫妻之外還有子女,在區(qū)分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時應注 意:
①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過創(chuàng)作獲得報酬或獎勵物品以及通過接受贈與、 遺贈和繼承等方式所獲得的財產,其所有權應屬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暫由父 母代理。當其父母死亡,對其遺產進行分割時,應當將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同父母 的遺產區(qū)分開,不能作為父母的遺產來分割。
?、趯τ谠缫褏⒓庸ぷ?勞動),并直接參與了家庭共有財產積累的子女,應 當肯定他們對家庭共有財產的權利。在父母死亡并確定其遺產范圍時,應從共同 共有的家庭財產中將直接參與家庭共有財產積累的子女應得的份額劃分出來,不要以父母的遺產業(yè)分割。
?、郯驯焕^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同整個家庭所欠的共同債務區(qū)分開。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的,純用于其個人的債務,屬于被繼承人生前個人債務,應列入其遺產之中,用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其他財產權利償付,但雖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
的債務確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則屬于家庭的共同債務,應用家庭共有財產來清償。
家庭共同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基本特征
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在無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不歸夫妻一方的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和其他應當歸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其基本特征是:
一、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
二、夫妻之間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
三、夫妻之間依《婚姻法》的規(guī)定采取書面約定形成規(guī)定的財產。
家庭共同財產的證明
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財產分為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分類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進行財產分割。當然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的,男女雙方都不能剝奪另一方獲取自己應得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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