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法考點之專利申請的提出、修改與撤回
專利權的獲得,要由申請人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申請,經(jīng)國家專利機關批準并頒發(fā)證書。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專利申請的提出等的相關司法民法考點知識。
司法民法考點之專利申請的提出、修改與撤回
司法民法考點一
專利申請的提出
A.申請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等;
△關于權利要求書:
a、內(nèi)容:記載的是申請人請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b、作用:專利授權后,權利要求書是確定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范圍的根據(jù),也是判定他人是否侵權的根據(jù)。
c、與說明書的關系:
(a)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jù),而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來解釋權利要求書。
(b)說明書中沒有闡述的事項,不能寫入權利要求書請求保護。
司法民法考點之專利申請的提出、修改與撤回
B.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照片或圖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chǎn)品的外觀設計。
司法民法考點二
專利申請的修改:
A.專利申請的修改分為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要求修改和申請人自愿修改兩種。
B.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司法民法考點三
專利申請的撤回
A.專利法允許申請人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申請。
B.撤回其申請時,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要求撤回的書面文件。
C.后果:
a、申請被撤回后,該申請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b、如果專利申請是在專利公開以前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請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請,其他人也可以就相同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提出專利申請。
c、如果撤回是在專利公開以后提出的,則該發(fā)明創(chuàng)造已喪失新穎性,任何人就此發(fā)明創(chuàng)造提出的申請都會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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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類
專利法的主體有兩種:執(zhí)行公司任務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公司;非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fā)明人或設計人本人。英國于1474年頒布了第一部專利法,美國于1790年、法國于1791年、荷蘭于1817年、德國于1877年都先后頒布了自己的專利法。
世界上有自己專利制度的國家和地區(qū)已有150多個,而且專利法也日益國際化,如1884年生效的《巴黎公約》,1970年簽訂的《專利合作條約》,1971年簽訂的《專利國際分類協(xié)定》,1973年簽訂的《歐洲專利條約》,1975年訂立的《歐洲共同體專利公約》,1975年簽訂的《盧森堡公約》以及1977年簽訂的《非洲專利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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