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定責
關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定責
你聽說過無接觸交通事故嗎?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事件,就算兩車沒有接觸,但駕駛行為出現(xiàn)過錯導致事故發(fā)生也算是交通事故。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無接觸交通事故的相關法律知識。
關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定責
很多交通事故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根本沒有發(fā)生接觸,但交警最后認定機動車司機也要承擔一定責任。一些司機得知自己沒撞著人還要賠錢后,會覺得有些委屈,但有,有沒有接觸并不是斷定交通事故的唯一依據(jù),有一種事故就叫做“無接觸交通事故”。
雖然“無接觸事故”這個名詞比較新,但實際上類似的交通事故并不少,最常遇到的就是非機動車騎車人為了緊急避讓機動車,手忙腳亂摔倒在地。
無接觸事故,定責主要看原因
對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向來爭議比較大。一位交管人士表示,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雙方是否接觸并不是斷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同樣,也并不是所有的無接觸交通事故,司機都要擔責,這主要取決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提醒:文明守法行車也是一種自我保護
從無接觸交通事故來看,被認定責任的開車人,都存在過錯,從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這種過錯,主要包括違法行為和不文明駕駛行為。
違停、亂用遠光燈、該讓行沒有讓行等等,這些違法行為,一旦成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之一,不管車輛有沒有發(fā)生接觸,都將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同時,在無接觸交通事故中,受傷最多的是騎車人。騎車人也很委屈,明明是為了避讓對方而摔倒,為什么自己還要承擔責任?這也得看騎車人是否存在過錯。騎車人存在的過錯,除了違法載人、剎車不靈、速度太快等原因外,遇到突發(fā)情況采取措施不當,也常常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之一。
因此,不管是騎車人還是開車人,行駛在路上,守法行車是最低標準,必須文明行車,謹防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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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事故類型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chǎn)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chǎn)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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