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品的處理至關重要,需要各單位成員共同遵守相關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歡。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篇一
一、采購原則
業(yè)務室根據實驗室的需要提出危險、有毒有害物品采購計劃,寫明用途和購買的數(shù)量,經所領導同意,到公安部門指定的、有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司實施采購。
二、保存原則
實驗室實行專人收發(fā)、記帳、保管,實驗室要將危險、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于毒品柜,工作結束后應將剩余物品及時保存毒品柜。
三、使用原則
當天使用當天回收,原則上不能過夜。實驗室應盡量采用無毒或低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在必須使用有毒物品時,應事先了解其性質并熟悉使用注意事項。進行有毒實驗時必須穿好防護服,戴好防護眼鏡、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禁止用手直接接觸有毒物品。在進行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時,應采用密閉的實驗裝置,避免毒氣擴散。實驗操作中,不準隨意觸摸有毒藥品,使用有毒藥品前,必須了解清楚藥品的特性,必須嚴格按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要求進行,嚴禁違章操作,謹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四、安全防范
實驗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安全意識,對危險、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控制、加強指導,學會處理各種危險情況和自救措施,切實保障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物品保管員定期檢查危險、有毒物品的數(shù)量及使用情況,寫成報告,及時向領導匯報危險、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情況,確保安全。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篇二
1、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的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氧氣瓶在運輸、存儲和使用過程中,應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在地面流動。氧氣瓶嚴禁在陽光下爆曬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4、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同,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攝氏度。乙炔瓶使用和儲存時必須直立,不得橫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燒或爆炸。
5、建筑用各種外加劑、有害物品如:亞硝酸鈉等,必須設專庫存放標識,防止亞硝酸鈉誤食中毒。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要擺放整齊,對各類不同物品進行標識,分類堆放整齊,牢固安全,并作好通風、防潮、防火、防爆等工作。按禁令嚴格發(fā)放手續(xù),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7、木材、瀝青、油氈、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選擇堆放地點時,應盡可能遠離危險品,倉庫及有明火(鍋爐、煙囪、廚房等)的地方,并有嚴禁煙火的標志和消防設備。
8、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應設專庫存放,專人管理。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fā)性油料,職汽油、稀釋劑等物品應效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
9、庫存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10、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
11、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庫。
12、可燃有毒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須要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并在專人監(jiān)護下方能動火。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國家《消防法》、《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和有毒品、腐蝕品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及有害物品。
二、各單位對在生產中儲存、運輸、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加強管理,遵守本制度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在生產運營中的安全。各單位主管為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人。
三、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XXX部負責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jiān)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tài)破壞事件的調查,并進行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檢查中可行使以下職權:
1.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檢查,調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向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2.發(fā)現(xiàn)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時,責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
3.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要求的設施、器材及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4.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糾正。
五、各單位在危險化學品的存放處和作業(yè)場所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必要的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用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備、設施,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六、各單位對危險化學物品要進行出入庫、流向、儲存量和用途的如實記錄。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出相應記錄,至少保存2年。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
七、危險品裝卸過程中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而發(fā)生各類事故。對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xù)裝運其他危險物品;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裝運;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
八、在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中要根據其不同溫度、濕度或者壓力變化進行控制,避免發(fā)生任何滲(灑、泄)漏而引發(fā)各類事故。
九、安全環(huán)保部要結合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制定有效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十、如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根據事故特點,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并立即組織救援,不得拖延、推諉,以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將事故情況及時報告安全環(huán)保部和上級有關部門處理好善后工作。
十一、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十二、本制度中未提到的安全注意事項,按照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篇四
一、 有毒有害物品購入后,驗收必須三人參加,查驗數(shù)量查看封口, 有無殘損破漏水濕,合格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xù)。
二、 有毒有害物品,有管理員專門管理,設置專庫專柜,保持通風。
三、 領料單除領料人和車間主任簽字外,還需生產廠長簽字,才能領用。
四、 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有害化學物品,領用部門需用該類藥品時,用多少領多少,如確有剩余應立即退回庫房,并辦理退庫手續(xù)。
五、 領用有毒有害物品,確有剩余部分應立即退回庫,如遇失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應由領用人負責,嚴重的應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六、 庫房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把防火、防盜。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查驗,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看過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人還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