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應商對賬流程
供應商的對賬流程是怎樣,對賬的不找是什么。關于對賬又有哪些了解。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超市供應商對賬流程,希望你們喜歡!
超市供應商對賬流程
1. 對賬時間:每月8日至25日為對賬結款日期,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
予對賬;
2. 對賬時期為每月26日至下月25日之間的貨款;
3. 對賬要求:
1) 供應商先在服務中心打銷售清單;
2) 供應商帶銷售清單及對賬專用章在財務部對賬,財務部出具貨
款結算單;
3) 供應商按財務部出具的貨款結算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稅票;
4) 財務部在收到正式稅票后3至5天內給供應商開具支票或轉賬。
5) 如收款人、收款賬號或業(yè)務員授權變更,供應商對賬時提供書
面變更證明,并簽字蓋章。
備注: 新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采購主管需提示新供應商辦理業(yè)務授權書.刻印對賬專用章,以備對賬時使用。
供應商對賬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供應商對賬,高效有序的進行財務對賬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與本公司發(fā)生業(yè)務關系并簽訂供銷合同的供貨商。
三、定義:
1、賬期:賬期是指從天為超市的供應商向天為超市供貨后,到天為超市給供應商對賬的時間稱為賬期;天為超市供應商的賬期分為如下幾種:
1.1 15天賬期:即從供應商開始供貨的第8天起計算15天后為賬期日。
1.2 30天賬期: 即從供應商開始供貨的第15天起計算30天后為賬期日。
1.3 60天賬期:即從供應商開始供貨的第30天起計算60天后為賬期日。
1.4 90天賬期:即從供應商開始供貨的第45天起計算90天后為賬期日。
2、對賬時間:從賬期日開始的5個工作日內為對賬時間;對賬時間為供應商與天為超市就在賬期供貨的數(shù)量、質量、價格進行逐一單據核對的時間。
3、審核時間:從對賬時間結束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始的5個工作日內為審核時間;審核時間是天為超市財務部對供應商單據的進一步核實過程。
4、付款時間:從審核時間結束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始的7個工作日內為付款時間;付款時間是天為超市向通過對賬、審核的供應商進行付款的時間。
四、職責
1、財務辦負責對賬工作的執(zhí)行與監(jiān)督。
2、采購部負責供應商與財務相關問題的協(xié)調與溝通。
五、內容
1、 嚴格按賬期對賬,依據采購合同規(guī)定到對賬日與對賬會計商定對賬日期,逾期則順延至下個合同賬期。供應商對賬時應把單據找齊,送貨單據超前或滯后不予對賬。
2、 供應商按帳期來對帳時,首先要到所屬倉庫查看有無退貨,無退貨者,倉庫負責人則直接在單據上簽字后到對賬室對賬;有退貨時要第一時間把貨退掉,退單打出遞到對賬室,并倉庫負責人簽字確認無退貨后方能對賬。
3、 供應商對賬提供的單據要求聯(lián)次要一致,統(tǒng)一為客戶聯(lián),客戶聯(lián)上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驗貨人員(或所屬負責人)簽字,否則不予對賬。第一聯(lián)則由信息部傳入對賬室作為對賬的原始憑證予以登帳。
4、 送貨單與入庫單上的任何數(shù)據不得涂改或添加,對于確實由于送貨變動需要改動的,必須要有本公司(超市)倉庫負責人及驗貨人(店長、當班組長)簽字確認方能生效。
5、供應商需及時把退單帶來沖賬,當月退單當月扣除。對于退單處理產生的相關問題確需協(xié)商解決的,須報總經理批準,否則將依據退單扣除。
6、對賬會計核實數(shù)據后,應按合同規(guī)定扣除相關扣點、費用以及相關罰款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接口要求不扣或者少扣。
7、對賬會計在對賬過程中,如有發(fā)現(xiàn)對賬單據有重復對賬且證據確鑿,財務有權收回重復對賬的單據,并給予此單據金額的十倍罰款。
8、供應商對對好的單據確認無誤后在對賬封面上簽字,帶走封面復寫聯(lián)。對賬單據應妥善保管,若供應商將對賬單據丟失,財務將不予結款。
9、新合同到賬期前,供應商應事前預約對賬,由對賬主管協(xié)調對賬日期,對于已定的對賬日期,逾期未來對賬的,則順延至下一對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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