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jù)《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提取住房公積金須符合一下條件。符合條件者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呢?讓學習啦小編來告訴你吧!
南京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時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
4、借款人結(離)婚證復印件2份。
5、借款人為市中心繳存戶的提供8位公積金賬號,如10XXXXXX,其他公積金戶出具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的繳存明細表(繳存地打印)。
6、《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7、首付款發(fā)票復印件2份。
8、《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2份(購高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房產除外)。
9、《國有土地使用證》(全部)復印件1份。
10、《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還款的銀行帳號。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七)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用于支付房租、物業(yè)專項維修資金、物業(yè)服務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三)連續(xù)失業(yè)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四十五周歲、女職工年滿四十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四)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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