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軍訓時疑遭校園致死是怎么回事 結果怎么處理
新生軍訓時疑遭校園致死是怎么回事 結果怎么處理
新生軍訓正是孩子們迎接新學校新學期的開始,孩子們雖然辛苦但是也有希望的存在,但是日前一則新生軍訓疑遭校園致死的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關注,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校園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是怎樣的呢?目前的調(diào)查結果是什么呢?下面小編為大家?guī)泶鸢福M軒偷酱蠹?
新生軍訓時疑遭校園致死是怎么回事
8月25日20時許,湖北省襄陽市東津職教中心高一新生小陳(化名)在襄陽市智投匯文綜合高中參加軍訓時死亡,29日,一網(wǎng)友爆料稱小陳是在寢室被3名學生圍毆致死。小陳舅舅告訴南都記者,要先追究學校的民事責任,再追究三個涉事學生的刑事責任。襄州區(qū)派出所郝所長稱已經(jīng)移交刑警大隊,因為案件比較重大,東津新區(qū)教育局胡勇局長稱機關已經(jīng)介入,正在調(diào)查中。
當晚9時許,小王躺在303寢室自己鋪位上玩手機。室友小尤走進寢室
想借小王的手機拍短視頻。小王拒絕后,雙方發(fā)生沖突。隨后,小尤走出寢室,喊來另兩名室友小程和小金幫忙,雙方再次發(fā)生肢體沖突。此次沖突后,小王倒地不起。軍訓教官發(fā)現(xiàn)異常后,撥打了120和110。
120醫(yī)護人員于8月25日晚9時5分走進寢室,9時13分從寢室抬出小王。
小王的家屬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醫(yī)院極力搶救,也未能挽回小王生命。
據(jù)了解,沖突事件發(fā)生后,警方在匯文高中展開調(diào)查并帶走6名學生。小尤、小程、小金等3人因涉案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記者了解到,此次校園事件引起了襄陽教育部門高度重視,相關工作正在展開。
網(wǎng)友熱議
Twice13:現(xiàn)在營養(yǎng)跟上了,十歲的孩子已經(jīng)比三十歲的懂的還多了,法律該修改一下了。我之前還看到視頻里十幾歲的小孩子說在成年之前要殺個人玩玩。你們免責,只會讓社會上的其他人更倒霉
大魚icey:人家養(yǎng)了15年的孩子 就這樣被活活打死....殺人者沒有愧疚沒有被處罰沒有悔過之心的話 就應該判死刑處死
穩(wěn)中贏天下:再次希望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人不被非法侵害,而不是成為作惡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后的開脫免責金牌。
LuYuYY:對于青少年的教育應該更嚴謹才行,執(zhí)行力度不夠大,不要認為是小孩的小打小鬧,這個世間本來就沒有小打小鬧,對受害者是種忽視
mimi和她的劉排長:校方在干嘛?!太不負責了!!孩子就這么放在學校太不放心
校園相關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最高人民《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第7條中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 內(nèi)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 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38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 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第39條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蚱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 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