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
2023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一覽)
2023年上海中考報名時間:2月19日-27日,應屆初三學生網(wǎng)上報名;2月20日-25日,往屆生、外省市初中畢業(yè)生網(wǎng)上報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2023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2023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
目前,2023年上海中考時間暫未公布,下面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上海市秋季高考統(tǒng)考延期至7月7日至9日舉行,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延期至 6月 18 日至 19 日舉行;中考延期至 7 月 11 日至 12 日舉行,取消初中理化實驗考試、外語聽說測試,相關成績以滿分計入學生中考總成績。
由此我們大致能推算出2023年上海中考考試時間在2023年6月11日-12日舉行。
2023年上海市中考總分是多少分?
2023年,上海中考改革第三年,中考總分750分:
語數(shù)外各150分,其中英語分為筆試(含聽力25分)140分+聽說測試10分
理化綜合測試150分,分為物理70分+化學50分+實驗操作15分+跨學科案例分析15分
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各60分,分為日常考核30分+統(tǒng)一考試30分
體育30分,分為日常考核15分+統(tǒng)一測試15分
2023上海中考報名條件+材料
類型 | 資格 | 相關材料 | 報考地 | 備注 | |
本市常住戶口學生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往屆初中畢業(yè)生、結(jié)業(yè)生 | 大數(shù)據(jù)中心在線核驗(提供學生本人戶口本復印件留檔) | 學籍(原畢業(yè))學校或戶口所在區(qū) | ||
非本市戶口學生 | 學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1.學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證》和身份證、積分通知單; 2.學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戶籍材料、出生材料等(必要時再提供其他親子關系材料); 3.學生信息須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確認。 | 學籍(原畢業(yè))學?;?qū)W生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qū) | 今后如需參加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普通高校聯(lián)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報名以及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報名的,按當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關政策執(zhí)行。 |
學生父母一方及學生本人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qū)W生屬于市人保局認定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1.學生父母一方及本人的身份證等材料; 2.學生父母一方及本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市人保局出具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等。 | 學籍(原畢業(yè))學校所在區(qū) | ||
學生父母一方現(xiàn)屬本市常住戶口(其中現(xiàn)屬本市常住戶口為學生繼父母或養(yǎng)父母的,須依法與學生建立撫養(yǎng)關系或收養(yǎng)關系連續(xù)滿3年)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往屆生須取得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 | 1.學生現(xiàn)屬本市常住戶口方父(或母)及學生本人戶口證明和關系材料(必要時提供親子關系材料),其中學生與本市現(xiàn)屬常住戶口父(或母)為繼子女關系的,需提供學生父母結(jié)婚證(需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等婚姻關系材料。學生與本市現(xiàn)屬常住戶口父(或母)為養(yǎng)子女關系的,需提供學生本人合法的收養(yǎng)證(需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等收養(yǎng)關系材料; 2.學生本人連續(xù)三年本市初中學籍; 3.學生本人有效期內(nèi)連續(xù)滿3年《上海市居住證》(須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辦出),或者學生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地址與現(xiàn)屬本市常住戶口父(或母)實際居住地址一致材料。 | |||
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gòu)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1.學生戶口本; 2.上海市博士后工作辦公室出具證明等。 | 學籍(原畢業(yè))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qū) | ||
學生父母一方為經(jīng)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gòu)有關工作人員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單等。 | 學籍(原畢業(yè))學校所在區(qū) | ||
學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居民 | 在滬臺胞(以下兩類符合其一): 1.學生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 2.學生本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居民(以下兩類符合其一): 1.學生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及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居民身份證; 2.學生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及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居民身份證。 | ||||
學生屬經(jīng)市政府僑辦認定的本市華僑 | 市政府僑辦國內(nèi)處證明等。 | ||||
學生為在滬定居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有效期內(nèi)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 | ||||
過渡期內(nèi)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口學生 | 學生屬大屯、梅山、魯?shù)V后方基地職工子女 | 后方基地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后方基地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鎖定的名單。 | 大屯、梅山、魯?shù)V | |
外籍 學生 | 學生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 學生本人的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等(必要時提供戶口注銷材料)。 | 學籍(原畢業(yè))學校所在區(qū) |
注意:
1.《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須至2023年5月7日仍有效。
2. 本市戶籍信息及《上海市居住證》等部分證明材料通過市大數(shù)中心在線核驗。
注:信息來自上海教育委員會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