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少年留遺書是怎么回事_遺書內(nèi)容寫了什么
“親愛的爸媽,再見了。感謝你們生下我,可能你們以后會生一個更好的……我可能達不到你們的要求。再見了,永別了!”
11月4日一早,金溪縣對橋鎮(zhèn)17歲少年小戴,在家里留下一封書信后不辭而別。小戴的父親看到書信的內(nèi)容后,得知兒子已離家出走,而且還要尋短見,頓時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邊向警方求助,一邊發(fā)動親友四處尋找。就在家人到處尋找自己的時候,當日上午,小戴獨自走進了金溪縣公安局對橋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看到小戴垂頭喪氣的樣子,敏銳地察覺到他心里有事,于是將他領進戶籍室、遞上開水,耐心地進行詢問。小戴隨即打開了話匣子,一吐胸中塊壘。原來,17歲的小戴是一名初一的學生,如此“高齡”是因為中途因故輟學了幾年,父親經(jīng)常會責罵小戴,而小戴覺得自己難以達到父親對自己的要求。一氣之下,小戴于是留下一封遺書并離家出走。
聽完小戴的傾訴后,民警對小戴進行了一番開導。小戴的情緒逐漸平復了下來,并坦言自己留遺書離家出走的意圖,是為了“嚇唬經(jīng)常罵他的老爸”,并不是真的想去輕生。
在與小戴溝通的同時,民警通過警務通和人口信息系統(tǒng),聯(lián)系上了小戴的父親。小戴父親得知兒子身在對橋派出所后驚喜萬分,在電話中反復交待:“一定幫我把兒子看好,我馬上就開車來接他?!?/p>
隨后,小戴的父親趕到派出所,連聲向民警道謝,并表示今后會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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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錯誤這是非常常見的現(xiàn)象,但孩子犯了錯誤,家長應該如何對待?光靠打罵對孩子的傷害很大,這就是一個藝術,會教育的人能使孩子引以為戒,永不再犯,不會教育的人,傷了孩子的自尊心或者不疼不癢,都不能起到教育的目的。
1.及時性,家長應該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孩子做錯了事應及時教育,時過境遷再進行教育就會使孩子失去真實感。這就和今天的事情必須今天做一樣。
2.家長應該以理服人。孩子做錯了事,父母再進行教育時,必須“曉之以理”,使孩子明白所做的事情為什么不對,錯在哪里了。
3.批評不應該重復。孩子做錯了事,應當避免多次重復的教育。如父親說過了,母親又接著說;今天說過了,明天又接著說,這樣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對一些感受性比較敏感的孩子更應該注意。
4.父母的教育應該前后內(nèi)外一致。教育必須保持一貫性,切忌在自己心情好的時候見孩子做錯了事也不進行教育,心情不好的時候則責備、訓斥。教育必須保持一致性。如果對一種行為,母親說對父親說錯;今天說對,明天說錯,這樣會使孩子無所適從,只有看父母的臉色行事。
5.家丑不外揚。孩子做錯了事能在家里教育的,就不必拿到外面去,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自尊心。有的父母常嚇唬孩子說:“明天我到學校去告訴你的老師。"這樣使孩子產(chǎn)生恐懼或不信任感,其結果并不理想。
6.教育要掌握分寸。孩子如果犯了錯,父母的批評過于嚴厲會挫傷其自尊心,甚至引起反抗;如果批評不力,平平淡淡又不能震撼其心靈,他就會覺得無所謂。因此父母必須從愛護孩子出發(fā),嚴肅而又中肯的指出其錯誤所在、徹底揭穿其借口抵賴的心理,幫助他找到改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