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以“典”為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可謂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小偏整理了民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感謝您的每一次閱讀。
民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面對“霸王條款”不吃“啞巴虧”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二庭副庭長史昶偉:
大到購車買房,小到交水電費,我們的生活中經(jīng)常遇到各種格式合同,提供這些格式合同的往往是銀行、保險、電信、互聯(lián)網(wǎng)、水電氣暖等壟斷行業(yè)主體。面對密密麻麻的條款,消費者常?!吧瞪怠笨床磺濉6坏┏霈F(xiàn)糾紛,商家會以消費者簽字為由撇清責任。
首先要明確一點,并非所有的格式合同都有“霸王條款”,格式合同減少了訂立雙方的磋商成本,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合同的簽訂和條款必須遵循契約自由和公平正義原則。民法典草案合同編對格式條款的進一步明確,正是對這一原則的強化。
民法典草案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jīng)]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該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民法典草案還規(guī)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這體現(xiàn)了對消費者基本權利的側重保護,也對公共服務提供者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全國政協(xié)委員、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教授馬珺:
高空拋物、墜物讓不少人心驚膽戰(zhàn),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關于這個問題的創(chuàng)新點在于,其一,增加了有關機關調(diào)查的內(nèi)容。以前發(fā)生高空拋物事件,不能查明誰是真正的加害人時,對可能加害人實行補償責任“連坐”,無疑是對高空拋物行為的縱容。明確要求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diào)查,查清責任人,最大限度查找確定直接侵權人并依法判決其承擔侵權責任,這對拋擲行為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其二,在公安機關不能查明拋物人的情況下,可能加害人承擔的是按份補償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且在將來查明真正的侵權人之后,先前代人受過的可能加害人有權向其追償。其三,增加了物業(yè)服務者即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jù)上述新規(guī)定,侵權人、建筑物使用人、公安機關以及建筑物管理人等主體分別對應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主管責任和安全保障責任,更加公平合理。
治理放貸亂象對高利貸說“不”
北京德和衡(鄭州)律師事務所
律師高鴻雁:
近幾年,校園貸、套路貸引發(fā)的糾紛頻頻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中,不少人深陷各種借貸騙局。
校園貸的初衷是為了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和創(chuàng)業(yè),但一些不良網(wǎng)絡借貸平臺采取降低貸款門檻、隱瞞高額利率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而陷入“高利貸”陷阱,引發(fā)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違法發(fā)放高利貸,將以非法經(jīng)營罪定罪處罰。民法典草案對高利貸明確說“不”,代表了國家對高利貸進行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態(tài)度,回應了民眾對治理放貸亂象的呼聲,同時也反映了國家對民間金融資本的管理更加成熟、規(guī)范。
“離婚冷靜期”為離婚設置
“時間門檻”
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
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都學敏: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離婚冷靜期”,引發(fā)公眾熱議,有人擔心限制了婚姻自由。作為一名家事法官,我認為引入離婚冷靜期制度,為離婚設置“時間門檻”很有必要,并不會限制“離婚自由”。
在辦案中,我們發(fā)現(xiàn)閃婚閃離現(xiàn)象比較突出,有很多夫妻并不是真正感情破裂,只是一時沖動?!袄潇o期”絕不是限制已經(jīng)感情破裂的夫妻雙方離婚,而是讓雙方通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理性分析婚姻中的問題,最終慎重地作出抉擇,激發(fā)他們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心,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果存在家暴,可以通過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并通過訴訟離婚。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這項制度,讓我們家事法官感到很欣慰,其實這項制度在新鄉(xiāng)法院家事審判中已探索試行好幾年了,并且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增加遺囑形式彌補法律空白
學院副教授王長華:
現(xiàn)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發(fā)布于1985年,對于遺囑的法定形式規(guī)定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如今,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十分常見,卻常常引發(fā)糾紛。
民法典草案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草案增加遺囑形式,給立遺囑人提供了方便,填補了法律空白,具有創(chuàng)新性和先進性。但不管哪一種遺囑形式,都必須嚴格遵守遺囑的實質(zhì)要件和形式要件,做到內(nèi)容和形式合法。
保護個人信息等隱私
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
副教授李昌鳳:
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民法典草案的突出亮點和特點。民法典草案對隱私進行了界定,并列舉了五類具體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對于生活中民眾不堪其煩的電話、短信騷擾和窺視、偷拍等行為明確加以禁止,并且將自然人的生物識別信息、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體現(xiàn)了民法典立法的前瞻性和時代性。
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明確了自然人對個人信息享有受保護的權利,要制止任何組織收集、存儲、保管個人信息,以及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對違反規(guī)定者要進行嚴格的處罰。另一方面,民法典草案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主要涉及個人信息定義、收集處理個人信息原則及要求、個人信息被收集者和收集者的權利義務、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對知悉的個人信息依法保存保密的義務等四個方面,有利于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河南日報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以“典”為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可謂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從散見的各個民事單行法,到整齊歸一的《民法典》,首先就意味著查閱的便利。 簡單點說,之前要買N本單獨發(fā)行的法律文本,如今只要一部《民法典》就夠了,可謂“資訊集中,方便找法”。
日常生活中,人與人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 因此,大家可能不會經(jīng)常和刑法打交道,但每日都不得不與民法打交道。 婚姻出現(xiàn)糾紛,準備離婚怎么辦? 做生意對方違約又怎么辦? 在網(wǎng)上買了商品,發(fā)現(xiàn)質(zhì)量有問題怎么辦? 這些問題的解決,往往要借助于法律之手。 但,到了解決問題的時候,要選用什么法呢?這可能就成為一個頭疼的問題。 我國目前已有二百五十余部單行法,這些不同的單行法有著不同的立法目的,同一概念在不同單行法的解釋中也常有區(qū)別,多部單行法之間有時還會存在矛盾之處。 僅大量的單行法一項,就給適用法律帶來了比較大的困難,更不用說大量的司法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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