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承包合同(2)
船舶建造承包合同
第七條 交船
1.時間與地點:
該船應于_____之前或者當日在船廠由建造方交于買方。若根據(jù)本合同條款因建造進程的需要而允許推遲交船,則上述交船日期要作相應的推遲,按照上述日期或按推遲的日期移交,均稱為交船日期。
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
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
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
(1)根據(jù)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
(2)按說明書規(guī)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
(3)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2)所規(guī)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
(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guī)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也要特別說明______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
4.該船的招標:
根據(jù)本合同和說明書,于建造完工后買方無正常理由,又不接受該船,建造方有權在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程序的條件下對該船進行招標。
5.產(chǎn)權與風險:
該船的產(chǎn)權和滅失的風險只在完成上述交船與接船后,移交給買方。雙方明確表示,在交付有效前,該船的產(chǎn)權和滅失的風險及該船的設備屬于建造方,但戰(zhàn)爭、地震和海嘯的風險除外。
6.該船的駛離:
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3天內(nèi)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3天內(nèi)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
第八條 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可抗力)
1.推遲的原因:
若在實際交船前的任何時候,由于天災、政府當局的干涉、戰(zhàn)爭、封鎖、革命、起義、叛亂、罷工、瘟疫、火災、水災、臺風、地震、海嘯、爆炸、碰撞、擱淺、禁運等,造成推遲該船的建造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所需的時間,作為延遲時間的先決條件,以此而推遲履行交船,但不應超過全部推遲所累計的時間。
2.延遲的通知:
推遲開始之日起7天內(nèi),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jù)本合同的規(guī)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同樣,在此推遲結束后的7天內(nèi),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也應規(guī)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內(nèi)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
3.允許推遲的定義:
由于本條第1款規(guī)定之原因及根據(jù)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jīng)授權的推遲。根據(jù)本合同第三條的規(guī)定,凡未經(jīng)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diào)整。
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
除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買方可根據(jù)本合同第十條的規(guī)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nèi),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
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jù)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九條 質量擔保
1.保證:
根據(jù)下述條款的規(guī)定,于該船移交給買方使用(12)個月內(nèi),若發(fā)現(xiàn)因材料或工藝而引起的缺陷時,建造方應予以免費為其缺陷進行補救。其保證部分僅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及舵機,但不包括由買方提供的或代表買方提供的任何部分。
2.出現(xiàn)缺陷的通知:
根據(jù)本保證,在發(fā)現(xiàn)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fā)現(xiàn)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nèi),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
3.缺陷的補救:
(1)建造方應根據(jù)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xiàn)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xiàn)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fā)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驗證完畢后,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nèi)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者經(jīng)仲裁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
(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
(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guī)定仲裁。
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
(1)除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
(2)交船后經(jīng)買方更換的,或經(jīng)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jīng)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fā)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
(3)該船由建造方建造并售給買方,所以上述條款中規(guī)定的保證可代替或排除由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所含的任何其他的保證、保修、慣例及條例。
5.保證工程師:
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nèi)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zhí)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收費。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師在船上執(zhí)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飛機票等費用。
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jié),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xié)議,使之付諸實現(xiàn)。
第十條 買方的退貨
1.通知:
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jù)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jù)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提交仲裁者除外。
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______%計算。但買方根據(jù)本合同第八條4款之規(guī)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義務的解除:
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條 買方不履行責任
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
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jīng)]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根據(jù)本合同第二條的規(guī)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內(nèi),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據(jù)本合同第二條的規(guī)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
(3)根據(jù)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費用:
若買方不履行支付責任,未按本條1(1)和(2)規(guī)定作出的分期付款,買方按應付日起至向建造方支付全部費用加年利率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建造方;若未按本條1(3)接收船,應視為買方?jīng)]有支付第四期分期付款,并應支付自建造方計劃交船日期(包括計劃交船的當日)按上述同1的年得率計算利息。
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3.失責后果:
(1)若發(fā)生上述規(guī)定的買方違約,則交船日應自動推遲,其推遲期為買方違約所持續(xù)的期限。
(2)若買方違約持續(xù)(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chǎn)。若發(fā)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
4.該船的出售:
(1)若本合同按上述規(guī)定取消,建造方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理,或繼續(xù)或中止該船的建造,公開出售或私下出售,采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方法,而不對買方的損失和虧損負任何責任。
(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tài),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計算。
(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tài),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
(4)鑒于上述兩種情況若銷售金額超過所需支付的總金額,建造方應立即將超過部分支付給買方,不加利息。但是,支付給買方的金額不得超過買方已支付分支付款的金額,若買方有供應品,不應超過其供應品的價格。
(5)若出售的金額不足支付上述所需支付的總金額時,根據(jù)建造方的要求,買方應立即支付尚缺差額部分。
第十二條 保險
1.投保險別的范圍:
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應與______所采用的保險條款相適應。
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
上述保險的保單應以建造方為抬頭。此保單項下的全部損失應按規(guī)定支付給建造方。若買方要求對已付款購置的關于該船所需的部件、材料、機器和設備予以保險時,可投保地震、罷工、戰(zhàn)爭或其他的本條款中沒有明確的風險,為此建造方應予以辦理。該投保費用應由買方于該船支付時補償給建造方。
2.追償額的運用:
(1)部分滅失:
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保險范圍內(nèi)使被保險人受到損失,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建造方應依據(jù)本條(1)所示,依據(jù)保險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jù)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guī)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jù)合同予以接船。
(2)全損:
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jīng)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擇如下:
(a)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工程需繼續(xù)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shù)慕痤~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為完成其重建需調(diào)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
(b)根據(jù)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總額應立即償還買方,但不計利息,據(jù)此,應認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一方對另一方享有和承擔全部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債務應立即終止。在船被裁定為實際或推定全損之后的2個月內(nèi),若雙方未能達成協(xié)議,則適用上述2項規(guī)定。
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
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接船后立即終止。
第十三條 爭議與仲裁
1.訴訟:
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guī)定或與這些規(guī)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zhí)不能解決時,此爭執(zhí)應提交在________船務局。按船務局海事仲裁規(guī)則仲裁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仲裁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仲裁的申請,求償?shù)年愂霾⒏接袝嬷付ㄖ俨脝T的委托書及仲裁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船務局收到上述所列文件后的20天內(nèi),另一方亦要通知船務局委托的仲裁員及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這兩名仲裁員可作為海事仲裁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履行仲裁職責。
主持仲裁程序的第三名仲裁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仲裁員與爭執(zhí)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zhí)的問題無任何關系,這樣指定的仲裁員,應組成解決該爭執(zhí)的仲裁庭(下稱“仲裁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仲裁員,則由要求仲裁一方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應被視為已經(jīng)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仲裁員。這名仲裁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仲裁庭,仲裁應在該名仲裁員主持下進行。
由這名身肩兩方的仲裁員或由三名仲裁員的大多數(shù)(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仲裁員未取得多數(shù)裁決,則第三名仲裁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盡管有以上規(guī)定,經(jīng)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裁決的通知:
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
3.費用:
仲裁庭應決定仲裁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變更:
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仲裁,裁決可包括仲裁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
第十四條 轉讓的權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jīng)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xù)有效,繼續(xù)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稅務和關稅
1.稅務和關稅:
建造方應承擔并支付_______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_______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
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
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zhí)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
第十六條 專利商標和版權
1.專利、商標和版權:
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商標或制造商的貿(mào)易名稱。
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zhí)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fā)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
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商標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
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chǎn)圖紙:
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chǎn)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shù)據(jù)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shù)據(jù)、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jīng)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
第十七條 買方的供應物品
1.買方的責任:
(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nèi)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guī)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tài)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
(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guī)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的請求下供應品制造商的代表協(xié)助建造方安裝或由他們承擔安裝,或在船廠予以調(diào)試,但不得向建造方收費。
(3)若發(fā)現(xiàn)任何一件或所有的買方供應品有不當或不宜安裝時,建造方有權退貨。但在買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調(diào)整買方供應品但不得影響建造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的權利,同時建造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買方應償還建造方因修理或調(diào)整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交船日也應自動地延長因修理或調(diào)整所需的時間。
(4)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買方未能按時交付買方供應品時,交船日也應自動延長因遲交所需的時間。買方對此應承擔責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虧損和受損,其損失費用應于交船時支付。若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超過30天,建造方有權繼續(xù)建造該船,可不在該船上安裝其設備,并在此狀態(tài)下買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對建造方的其他權利產(chǎn)生異議。
2.建造方的責任:
建造方應在買方供應品交付至船廠后予以貯存和合理的照管,并把這些物品免費安裝。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建造方對買方供應品的質量和效能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1.地址: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按下列地址:
致買方:
致建造方: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2.文字:
與本合同有關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語。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政府不在____日內(nèi)出具出口許可證和建造準許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除本合同雙方另有書面協(xié)議,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jù)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條 解釋
1.適用法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條款的生效和解釋應受建造該船國家法律的管轄。
2.歧義:
說明書中所用的語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為闡述、解釋和實現(xiàn)本合同。若文字與所示要求與合同中任何條款的解釋不一致時,當出現(xiàn)此種情況時均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說明書及圖紙也是互為解釋,若圖紙上有的,說明書內(nèi)沒有規(guī)定的或在說明書上有規(guī)定的但在圖紙上沒有規(guī)定的,均視為說明書及圖紙中已有規(guī)定。
3.全部協(xié)議:
本合同包括雙方迄今為止的全部協(xié)議和諒解,并且以前的與本合同條款有關的交涉、主張、承諾和協(xié)議失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的條款
雙方茲共同確認合同價格,應包括¥____日元的設計費,提供圖紙費,亦即建造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
茲證明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合同。
買 方:_______
建造方: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
職 稱:_______
職 稱: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船舶建造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張大生(身份證號碼:111111111111111) 乙方:北海市海城區(qū)海洋船舶修造廠
為了我國海洋捕撈漁業(yè)更進一步的發(fā)展,經(jīng)甲乙雙方反復友好協(xié)商,以甲方供料乙方施工的形式,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兩艘鋼質底拖網(wǎng)漁船。為明確雙方責任和利益,特簽定本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的施工依據(jù)和責任范圍
1、乙方根據(jù)北海啟航船舶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圖號:BHQH8145,總長49.8米、型寬8.00米、型深4.50米的船型圖紙資料,由甲方提供該船的鋼材、機械設備等材料,乙方按來料加工形式在廠內(nèi)施工(后附施工預算單)。
2、船體施工完成,并且具備下水條件時,甲方必須服從乙方安排下水。
3、乙方除負責船體按圖施工外,還包括輪機安裝、電器安裝、木工裝飾、油漆施工。
二、乙方按來料加工形式收取來料每噸鋼材加工費人民幣貳仟捌佰元整(¥2800.00元/噸),本價格包含場地使用費、鋼材加工費、輪機安裝費、電器安裝費、油漆施工費。
三、甲方對建造的漁船必須提供有效的完整證件給乙方,乙方才安排開工建造。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時,甲方預付人民幣貳萬元(¥20000.00元)作場地安排。
2、鋼材進場時,即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作施工用料。
3、以后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4、工程完工時,結清所有施工費用后下排。
五、本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定補充協(xié)議,該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jīng)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北海市海城區(qū)海洋船舶修造廠
乙方代表人(簽章):
2012年12月15日
船舶建造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覃興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奉節(jié)縣夔鑫船舶修造廠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jīng)雙方多次協(xié)商,就建造4000噸級集散兩用貨船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船舶概況
甲方擬建4000噸級集散兩用貨船壹艘,長99.8米,寬16.2米,型深4.8米,主機600馬力×2臺,乙方根據(jù)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建造。
二、船舶建造形式
該船舶采取來料委托乙方加工進行建造,即甲方提供船舶的主要建造材料(包括鋼材、機器設備、精加工件等)。乙方負責該船在建造過程中的所有輔助材料及設備、設施。
三、船舶建造時間
1、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該機駁建造時間定為150天,從鋪墩之日至船舶檢驗合格之日止。
2、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進行獎懲,乙方提前完工一天,甲方支付給乙方獎金貳仟元,乙方延遲完工一天,應賠償甲方損失貳仟元。
四、加工費及付款方式
1、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總計加工費94.8萬元。
2、材料進廠鋪墩,甲方向乙方付款10萬元。
3、船體骨架成型,甲方向乙方付款15萬元。
4、船體完工(含上層建筑),甲方向乙方付款20萬元。
5、安裝、裝飾完工,甲方向乙方付款19.8萬元。
6、余款30萬元在船舶營運一年后付清,如到期仍未付清的余款,按月息1%計息。
五、船舶建造質量標準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并嚴格按船舶檢驗規(guī)范要求施工建造,乙方應接受船舶檢驗部門和甲方監(jiān)造人員的監(jiān)督,如不符合船舶建造規(guī)范要求,應返工重作,返工費由乙方負責。船舶焊接必須滿足船舶檢驗規(guī)范要求,該打坡口的必須打坡口,船舶的焊接必須采用自貢“大西洋”牌電焊條,船體主要部位采用二氧化碳焊接。油漆必須采用“高峽牌”油漆。船舶油漆四度,兩度防銹漆,兩度色漆,船舶底部采用830、831號油漆,西裝部分白瓷漆。
六、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的加工費用中,包含乙方在建造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含傷、亡費)。乙方在施工建造中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對三峽庫區(qū)水位變化有充分了解,如在建造過程中,因庫區(qū)水位變化造成船舶遭受損失,應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1、由于本船是來料加工,甲方應積極組織材料、設備進廠,如因材料、設備未到而延誤工期,由甲方承擔責任。
2、該船圖紙由甲方提供,施工前甲方應將施工圖紙交給乙方,施工中乙方應嚴格按圖紙要求進行施工,乙方盡量節(jié)約材料,不能無故亂用材料,否則應賠償甲方損失。
3、該船舶的檢驗由乙方負責送交船檢部門檢驗合格,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4、船舶使用鋼材必須嚴格除銹,未經(jīng)甲方監(jiān)造人員檢查同意,不能刷漆,否則應返工重作,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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