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兒童教育論文
特殊兒童自控力不強,智力較低,動手能力較差,接受能力較弱,所以特殊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導這些兒童學習如何生存并且滿足自身的需要。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推薦的特殊兒童教育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特殊兒童教育論文篇一
《當前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的現(xiàn)狀及對策》
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當今的科技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隨之而來的是我國人口的不斷增長以及特殊兒童數(shù)量的增加。那么如何讓這些特殊兒童得到良好的教育就成為擺在我國教育發(fā)展面前的一個難題。本文就對當前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的現(xiàn)狀和現(xiàn)存的問題以及對這些問題應該采取的措施進行簡單的了解。
關鍵詞:特殊兒童 特殊教育 現(xiàn)狀 措施
中圖分類號: G76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特殊兒童在我國人口數(shù)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為特殊兒童的在心理與生理方面與普通兒童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那么對待特殊兒童我們就不能采取普通的教育方式,而是要根據(jù)特殊兒童的特點采取針對性的教育,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特殊教育。要想讓特殊教育得到全面的發(fā)展并惠及到每個特殊兒童,這就需要以教育部門為主干力量,民政、衛(wèi)生、殘聯(lián)等多部門密切配合,并且還要積極的發(fā)展社會的力量來形成我國特殊教育的辦學渠道。
1 特殊兒童與特殊教育
所謂特殊兒童,是指在智力、情緒、肢體、行為語言等方面與一般的兒童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在我國特殊兒童主要是指在生理或心理上有著各種缺陷的兒童。為了滿足特殊兒童的學習需要而特別設計的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著一些共同點,普通教育的一些特點和規(guī)律在特殊教育中也能適用,但特殊教育也有著特殊的一面,它除了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外,還應該強調(diào)進行補償缺陷和發(fā)展優(yōu)勢的教育。在我國特殊教育一般可分為三種形式,開辦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在普通的學校內(nèi)設置特殊教育班和在普通學校的班級中進行隨班就讀。目前第三種的特殊教育方式在我國較為普遍。
2 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現(xiàn)狀
在我國,特殊兒童教育隸屬于現(xiàn)行的教育體系,一般情況下分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yè)教育和普通高級中等以上教育,但是目前的教育立法體系中仍然缺乏單獨的殘疾人教育立法而且法律的執(zhí)行力還不夠,這就導致了現(xiàn)存的立法層次還難以發(fā)揮相應的效力,特殊兒童的教育權也得不到充分的保證。根據(jù)《教育法》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的教育實施是以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資為輔的體制,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特殊教育經(jīng)費的投入要遠遠的低于普通兒童教育,這就存在著不教育經(jīng)費不公平的現(xiàn)象。另外,家庭教育也在特殊兒童教育的體系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家庭作為兒童,尤其是特殊兒童最初的生活環(huán)境,對掌握孩子的心理與情緒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家庭應當在教育系統(tǒng)中充分發(fā)揮自己的職能和作用,承擔起特殊兒童特殊教育和發(fā)展的重要責任。
3 特殊兒童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特殊兒童教育雖然在不斷的發(fā)展與進步,教育范圍和質(zhì)量也得到了相應的提高,但是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由于地域經(jīng)濟發(fā)展的不同特點,導致在特殊兒童的教育存在著一些問題。
3.1 不能實現(xiàn)公平教育
由于我國的特殊教育方式主要采取的是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級進行隨班就讀,這樣可以使特殊兒童的入學率得到相當大的提高,但是進入普通學校就讀的特殊兒童由于師資和教學資源的缺乏就導致了用于特殊兒童的教育專項資金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而用于隨班就讀的經(jīng)費更是少之又少,這就從側面造成了特殊兒童和普通兒童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存在著不公平的因素。
3.2 在特殊教育中政府責任的缺失
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相比有著很多的不同點,其中對特殊教育的投資得到的回報遠遠的低于從普通教育中等到的回報,這就造成了政府在特殊教育中不愿意履行相應的職責。對于我國特殊教育中的諸多問題,我國對特殊教育的立法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主要包括:法律體系不完備,立法層次低;特殊教育立法程序中的法律用語不規(guī)范;缺乏實際操作性以及特殊教育司法制度的薄弱。
3.3 特殊教育公共品的供給問題
特殊教育的公共品主要是指國家、集體或社會渠道供給的用于滿足特殊兒童教育需要的基礎設施、教學設備、教育經(jīng)費等公共物品。在特殊教育的公共品供給上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包括:公共品的供給失衡與公共服務不到位;公共品的供給水平遠遠的低于特殊兒童的需求水平;公共品的供給不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范等。
3.4 特殊教育機構類型不健全
特殊兒童尤其是殘疾兒童,其特點各不相同,包括視力、聽力、語言、肢體、智力、精神等很多方面,因此對待不同的特殊兒童就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這就造成了特殊教育的發(fā)展與需求之間存在的差異。目前我國的特殊教育學校比較固定,基本上一所學校只能固定一種殘疾的學生,這就導致了對于多種殘疾的特殊兒童依然不能得到應有的教育,因此,我國的特殊教育不僅是在機構類型上還是在全面性上都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改善就無法實現(xiàn)特殊兒童的公平教育和發(fā)展。
3.5 特殊教育教師水平和培訓體制問題
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最大的不同點就是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有著身體上或心理上的殘疾,這就對教師的教學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國仍然缺少相關的特殊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而且特殊教育的培訓體制也不是很健全。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對特殊教育培訓和專業(yè)人員資格方面的政策和標準,對特殊教育的教師水平和培訓體制不能進行相應的保障和約束。
4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的改進措施
為了使特殊兒童得到和普通兒童一樣接受教育的機會,我們就應該正視在現(xiàn)行特殊教育體系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并設法解決這些問題。只有這樣,我國的特殊教育才能得到全面與長遠的發(fā)展。
4.1 加強政府責任、完善立法
對于特殊教育,政府應當承擔起它的責任,不能只因為利益的關系而漠視甚至放棄對特殊兒童的教育。政府代表的是我們的國家,一個政府如何對待特殊兒童可以看出這個國家的文明發(fā)展水平,只有我國的特殊兒童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才能證明我國的精神文明發(fā)展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同時對于現(xiàn)行的教育法規(guī),立法機構還應進行相應的補充,使其在原則性上和可操作性上得到提高,只有教育法規(guī)的完善和執(zhí)行力度的加強才能從根本上保障我國每一個特殊兒童接受教育。
4.2 加大特殊教育經(jīng)費的投入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接受公平教育的機會,政府就加大對特殊教育的經(jīng)費投入。由于特殊兒童的特點,其基礎設施和教學設備都不同于普通教育,而且這些設施的投入成本也遠遠的高于普通教育,因此為了實現(xiàn)教育的公平性,加大特殊教育的經(jīng)費就勢在必行。
4.3 全面發(fā)展特殊教育機構
從而發(fā)展特殊教育機構能最大限度的讓特殊兒童都受到相應的教育,并且能根據(jù)不同特殊兒童的特點選擇針對性的機構進行培訓與教育。要想全面發(fā)展特殊教育的機構,首先政府要從政策與經(jīng)濟上給予支持,其次這些機構還應提高自己的教學與培訓能力,有針對性的采取一定的措施來提升自己的教學質(zhì)量,最后還需要廣大人民的支持與參與,讓它能夠和普通的學校一起生存與發(fā)展。
4.4 加強教育水平和培訓體制的建設
教師的教學水平直接影響著特殊教育的教學質(zhì)量,因此提高參加特殊教育的教師的教學水平是當務之急。一個教師的教學水平不能只限于其教學能力,還應包括其道德的好壞。為了使每一個教師都能提高教學的質(zhì)量,我國就應該加強與完善特殊教育的培訓體制,只有加強培訓,才能讓特殊兒童享受到與普通兒童一樣的教學服務與質(zhì)量。
結束語:以上我們對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的現(xiàn)狀與遇到的問題做了簡要的探討,雖然我國的特殊教育有了一定的進步與發(fā)展,但是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著應該要解決的問題,這就需要政府提高對特殊教育的重視程度并加強監(jiān)管責任,能過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來實現(xiàn)特殊教育的公平化,讓每一個特殊的兒童都能有接受公平教育的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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