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論文(2)
論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論文
論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論文篇二
《試論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幾項原則》
【摘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們應高度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求通過此項工作的扎實開展,使學生的生活得到充實,情感得到熏陶,品德得到發(fā)展,最終實現(xiàn)其身心的全面健康發(fā)展。在此項工作中,我們只有努力堅持目標導向原則、全員參與原則、反饋矯正原則和正面引導原則,才能優(yōu)化教育效果,達成教育目標。
【關鍵詞】心理健康教育;目標導向;全員參與;活動育人;反饋矯正;正面引導
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指出,“良好的心理素質是人的全面素質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的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們應高度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求通過此項工作的扎實開展,使學生的生活得到充實,情感得到熏陶,品德得到發(fā)展,最終實現(xiàn)其身心的全面健康發(fā)展。
筆者認為,要科學高效地開展此項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導向原則
《綱要》指出,“心理健康教育的總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fā)他們的潛能,培養(yǎng)學生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人格的健全發(fā)展”。教育目標是預設的教育工作的結果,是教育活動的出發(fā)點和最終歸宿。它對我們的工作具有導向作用。盡管我們的教育過程主要是通過以學生參與活動的形式來完成,但教師所安排的所有教育活動都必須圍繞教育目標來進行。我們都知道,預設的目標不是一成不變的――有時在實施時會生成新的目標,但這種新目標也應該是根植在預設目標的基礎之上的,是在實施預設目標時所派生出來的,而不是孤立地甚至是憑空產生的。因此,教師所安排的各項活動,不僅不能沒有目標,而且還必須與教育的總目標完全一致。我們之所以強調這一活動原則,是因為教育過程中所安排的各類活動,都只是達成目標的手段,是幫助學生獲得體驗、感悟的載體;而教育目標才是我們開展活動、實施教育的最終目的。沒有目標的活動,是盲目的活動;而偏離目標的活動,也無益于教育總目標的達成。
2、全員參與原則
《綱要》要求我們“面向全體學生,通過普遍開展教育活動,使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有積極的認識,使心理素質逐步得到提高”。義務教育是以法律作保障的、對每一個適齡兒童都必須進行的、帶有強制性的教育。它最突出的特征是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質量。因此,堅持全員參與應成為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條重要原則??墒?,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往往只強調針對性,只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不同需要進行個別輔導,卻忽視了學生的全員參與,忽視了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教育。其實,在心理健康教育過程中,教師應從教育目標出發(fā),在考慮工作的針對性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的參與面。個別輔導固然可確保工作的針對性,可我們的教育對象是全體學生,只有學生的全面參與,才能確保參與的全員性。另外,這里的全員參與,當然也包括教師的參與。在教育活動過程中,教師是活動的設計者、組織者,同時也應該是參與者,而不能成為旁觀者。新課程理念認為,教師應成為平等中的“首席”,就是要求教師在引導學生積極參與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引領作用。有學生的全員參與為基礎,有教師的引領作用作保證,這樣的工作一定是積極有效的。
3、活動育人原則
由于學生的心理狀態(tài)往往在其具體活動中自覺或者不自覺地表現(xiàn)出來,所以,我們可以活動為組織形式,指導學生通過直接參與各種實際活動,如討論、游戲等,并在此過程中,使學生與周圍的環(huán)境發(fā)生實際的接觸,引發(fā)學生對某些現(xiàn)象的思考,從中積累經驗和智慧,從而獲得真切的體驗。教師在一旁注意觀察,并對學生表現(xiàn)出的各種心理狀態(tài)適時進行評價――肯定正面典型,糾正偏頗之處。例如,我校在培養(yǎng)學生的自我控制能力的過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開展主題活動,讓學生學會自我控制;通過情境表演,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引導自由活動,為學生提供宣泄空間。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激發(fā)了學生的參與熱情,同時也優(yōu)化了教育效果。
4、反饋矯正原則
反饋是指控制系統(tǒng)把信息輸送出去,再獲得輸出信息的結果,并對信息的再輸出發(fā)生影響,起到控制作用。《綱要》指出,“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導,遵循學生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保證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性與實效性”。要確保其實踐性和實效性,就必須堅持反饋矯正原則。在心理健康教育過程中,雖然學生的活動貫穿始終,但他們在活動的過程中同樣也少不了反饋,因為這種活動不是自由活動,而是由教師組織的、以觀察和了解學生真實內心世界并最終促進其心理健康發(fā)展為目的的活動。要使這樣的活動達到預期的效果,就需要教師通過反饋來及時了解學生在活動中的感悟程度,并根據反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適時調整活動方式,改進薄弱環(huán)節(jié),從而提高活動質量,達成教育目標。所以,反饋可以幫助教師認識、矯正自己工作中的偏向和失誤,反饋可以幫助教師及時獲得來自學生的各種信息,特別是其身上表現(xiàn)出來的一些陰暗心理,并適時加以矯正――總之,反饋可以幫助教師及時調整或改進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
5、正面引導原則
正面引導是指個體在某一情境下的行為因獲得滿意的結果而得到強化的過程。我們都知道,兒童與青少年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為,只有在正確認識支配下,才會沿著健康的道路發(fā)展。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應堅持正面引導的原則。
堅持正面引導原則,首先,要發(fā)揮榜樣的力量。具體來說就是,一方面,教師要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與學生朝夕相處,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對學生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教師要時刻以文明的言行、整潔的衣著以及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出現(xiàn)在學生面前,以此來感染孩子,帶動學生。正如《綱要》指出的那樣,“注重發(fā)揮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師生關系”。另一方面,教師要重視同伴對學生的榜樣作用。由于生活經驗的不斷豐富和同伴交往的日益增多,同伴之問的影響作用越來越大。教師應善于發(fā)現(xiàn)學生中的正面典型,并適時引導全體學生通過觀察、比較、模仿等方式來學習他們。良好的同伴常常能為大家樹立一個積極的行為榜樣,有助于其良好行為品質的形成。因此,我們可以為孩子在同伴中選擇良好的榜樣,鼓勵他們向同伴榜樣學習,這樣往往能有效地影響帶動孩子,促進他們形成積極健康的心理意識。其次,要重視引導學生獲得積極的情感體驗。教師應充分考慮我們的教育對象的生理心理特點,從學生的興趣、愛好、經驗去考慮、安排一些具有積極的教育意義活動,從而引導學生在內心獲得對生活的正確體驗,形成積極健康的心理狀態(tài),并養(yǎng)成良好的品德意識和行為習慣。
《綱要》告訴我們,“中小學生正處在身心發(fā)展的重要時期,隨著生理、心理的發(fā)育和發(fā)展、社會閱歷的擴展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面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人際交往、升學就業(yè)和自我意識等方面,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惑或問題。”因此,當心理健康教育這一全新的教育內容展現(xiàn)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應該認真面對,在教育活動中努力堅持目標導向原則、全員參與原則、反饋矯正原則和正面引導原則,科學、有效地組織和開展活動,以優(yōu)化教育效果,促進學生身心的全面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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