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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蟲可悲
酒社會之外有一種酒蟲,他們嗜酒如命,但不進酒場,不入客流,縮身于一室一隅,自斟自飲,自憂自樂,不與外人交游。外人視為棄物,不屑于為伍。一位鄰居可謂酒蟲,其家貧而嗜酒,常年在院門口置一矮桌,擺放一瓶、一杯、一碟,面街就小桌而坐,小酒咸菜,若怡然自得。見有人走過,不忘打個招呼,其酒量不大,而很費時光,似乎這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時段,特故意延長,并有炫耀于人之嫌。嗜酒而好醉,醉則罵老婆、訓(xùn)孩子,摔碗砸盆扔磚頭,禍亂家庭,甚至罵街,驚擾四鄰。晝則引人圍觀,夜則雞犬不寧。某日,酒蟲醉酒后又罵街,被一長輩遇到,掌其嘴數(shù)下,從此不再罵街??雌饋碜砭屏R街是一種習(xí)慣。
據(jù)說,該酒蟲有些文化,是縣農(nóng)場的二把手來著,寫得一手好字,口才也佳,世事變故,單位被取消。作為領(lǐng)導(dǎo),中年不得其志,墮為酒蟲。不醉不快,到代銷點賒酒喝,無錢償還,久之再也賒不出來。到鄰居家串門,瞅瞅哪兒放著酒瓶子,趁人不注意,抄起來,擰掉瓶蓋,咕咚,咕咚,就是半瓶子。不得已,結(jié)發(fā)妻子遠離而去。與命俱來,還是隨運而生?
酒之利害
自古以利,人們以酒為禮儀重品,祭祀祖先,驅(qū)鬼求神,都拿酒來拋天傾地,揮揮灑灑,繁復(fù)肅穆,以示虔誠:宴會重要客人,酒杯高舉,輕輕一碰,嘴邊一靠,像京劇角色僅作個喝酒的樣式。在此,酒為道具,或許有益無害。但將酒作為寓意繁重的飲品,則當(dāng)別論。酒,無疑是大眾毒品,其毒性雖遠低于_毒,海洛因,而其危害之大卻遠非后者可比。君不見,因酒精過量車禍身亡者,數(shù)萬之眾?人,一次醉,不為害;十次醉,不為害;但酒精日多,必傷身損神。李白雖斗酒詩百篇,但也只活了六十一歲半。多飲酒,于己于家,于私于公,能不為害?為害一桌一席不足為禍,而為害道路交通、工廠礦山、政府機關(guān)、學(xué)校醫(yī)院,能不為禍?我知我見,卻從未聞知因為不飲酒而致禍、害事者。
傳說中,治水皇帝夏禹,喝了儀狄做的好酒,非常喜歡,可他忍住了。不但忍住,并把儀狄趕跑了。夏禹戒酒以后,很感慨地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但他絕沒想到,自己的后世,就是一個個酒鬼。夏朝的第三任皇帝叫太康,就因為“甘酒嗜音”惹了大禍。到了夏桀,就鬧出傳說中的“酒池肉林”來,因而亡國。由于一開始,酒在中國史上闖了禍,所以,可以看到不少警告喝酒之文獻。最有名的就是“酒誥”,是勸人戒酒之文章。
即如此,無酒不可。然而,國與民何不禁戒?酒文化所致。有些習(xí)俗日久積淀成為文化,便是多少代人的精神桎梏,它賦予酒太多的功能,以為無酒,不可與人通往來;無酒,不可與天地、祖宗同心靈;無酒,不可壯行色、助喜慶、顯豪情、抒壯志、發(fā)幽情、訴愁怨;人在社會,無酒,大路難行。酒文化之害甚于酒。悠久燦爛的文化可令人自豪,也可令人沉思,作為古玩玩賞可以,宣揚先賢至圣可以,但當(dāng)作解決現(xiàn)世問題的利器,則有所為過。
人世間,荒或敗亂可醉人者,豈止酒?為害于國于民者,豈止酒文化?然而,人不自醉,何物可醉之?人不自害,何文化可害之?
當(dāng)前,正倡清正廉潔之風(fēng),借此誡言,或許對眾君有益。
吾年齡已高,酒誡雖晚,心誡永遠。
(本文為“化泉春杯”全國散文征文大賽參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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